老公,不許忘記我 第二章

書名︰老公,不許忘記我|作者︰伊桔|本書類別︰言情小說

他想要見她,見一個幾乎和他沒有任何關系的女人。

真的很奇怪,可是又覺得這是理所當然的。

「嗨,又見面了!」

才走出事務所的大門,那既陌生又熟悉的聲音便在他的前方響起。方司爾抬頭,映入眼簾的正是那張他想要見的面孔。

他怔怔的看著對方,一瞬間,有些不知所措。

「還記得我嗎?前幾天我才和你見過面。」梁可羽向前幾步,走到了他身前。

他靜靜的看著她,好半晌才道︰「你找我?」

「對啊。」她點頭,抬起手腕,看了一下表,「現在已經六點了,如果不介意的話,一起吃個晚飯如何?」

「哦。」他應聲。

「炒飯怎麼樣?我知道有個地方的揚州炒飯很不錯。」

「好。」他繼續簡潔的回答。

「你下班的時間是六點嗎?」

「嗯。」

她皺皺眉,「你回答別人的問題,都是那麼簡單?」

他一怔,不解的看著她。

梁可羽聳聳肩,「就是‘哦’、‘好’、‘嗯’之類的,太簡單了,雖然中文一個字也可以表達一個意思,但是我希望你可以多說幾個字,至少別那麼簡單的回答我的問題。」

方司爾的眼眸中透著疑惑,「為什麼?」

「因為我想要多听你的聲音,你知道嗎?你有一副很好的嗓音。」清冷而優雅,介于少年的青澀與男人的成熟之間。

睫毛微微眨動著,他胸口竟然涌起了一股莫名的滿足。她……喜歡他的聲音?

「好了,我們先去吃飯吧。」她拉著他,「你今天有開車嗎?」

「有……」他看著她的眼楮,隨即重新說了一遍,「我有車。」至少這次的回答不是一個字了。

她笑了,「那就開車去,我剛才可是在你事務所樓下站了一個小時,腿酸得要命。」

一刻鐘後,坐在餐廳里,方司爾看著狼吞虎咽吃著炒飯的梁可羽。

「為什麼要等那麼久?」他盯著她,開口問道。

「嗄?」她一下子沒反應過來。

「你完全沒必要等上一個小時,如果我沒有準時下班,或者是我有什麼事提前離開,你不就白等了?」

她咽下口中的食物,抓抓頭,「我倒沒有想那麼多,就是突然很想見你一面。」想看看這個男人是不是真的又一次忘了她,現在看來,事實果然如此。

「你……很想見我?」他的聲音有些遲疑。

她自嘲的聳聳肩,「很奇怪吧,我也挺奇怪為什麼會想要見你,說是為了少年警訊的活動嘛,又不全然是,好像更期望的是起碼能讓你記住我的名字、我這個人。不過現在看來,我似乎還得再多見你幾次,也許這樣,你就會記住我。」

謗本不用那麼麻煩……他已經記住她了。方司爾凝視著眼前的人,可是,他還想要再次見到她,一次、兩次,甚至是每天……而這,又是為什麼呢?

「不過話說回來,你也真是的,居然可以和一個你不認識的人在餐廳里用餐。」梁可羽咕噥著,又埋頭吃她的炒飯,「我是例外啦,要是踫上哪個對你居心不良的女人,或者是打算對你不利的人,那你可就倒楣了。」

她說著,卻遲遲沒有听到回答,不由得抬頭,「喂,我剛才說的你听見沒……」

對上的是一雙專注的眸子,他正在很專注的看著她,一邊看,一邊像是在思索著什麼。

「唔……怎麼了?」她咀嚼著口中的飯粒。

線條優美的雙唇緩緩開啟,他盯著她,低啞的聲音如是問︰「你可以和我結婚嗎?」

噗!

梁可羽口中尚未咽下去的飯粒盡數噴出。

事情怎麼會發展到這種地步呢?難道他有見人就求婚的嗜好?

「你說什麼?」梁可羽不敢置信的看著方司爾,懷疑自己的听力剛才是否有了障礙。

「你可以和我結婚嗎?」他重復了一遍。

「結婚?」

「是的。」

「你在向我求婚?」她需要進一步確認。

「是的。」

「可是我們才見過三次而已。」她覺得自己有必要聲明一下他們認識時間的短暫。

「我知道。」

她大大的張著嘴巴,半晌才說︰「我們彼此都還不了解。」

「我知道你的名字,你也知道我的名字。」他的表情,似乎認為她剛才說的純屬廢話。

「你知道我的名字?你記得我?」她激動了一下。

「我不會和陌生人進餐廳吃飯,我記得你幫我煮過泡面。」

「嗄?泡面?」梁可羽嘴角抽搐了一下。他對于她的印象,就只有煮泡面嗎?

他的視線直直的盯在她的臉上,她只覺得身上火辣辣的,不知道該怎麼樣去對應他的視線。

求婚……求婚……

一個才見過三次面,甚至對于第一次見面毫無印象的男人,可以這麼輕易的向她求婚嗎?或者說這根本只是一個玩笑?

等等!玩笑?腦中驀地閃過一絲訊息,讓梁可羽迫不及待的拿出手機,看著上頭的日期顯示。

四月一號,是愚人節。

她松了一口氣,「今天是愚人節,你是在和我開玩笑對不對?」只不過這樣的玩笑,她還是第一次踫見罷了。

然而他的下一句話,卻立刻把她打入谷底,「我從來不開玩笑的。」

也就是說,他從頭到尾,都是說真的?「為什麼你要和我結婚?」她要問清楚原因,她可不認為自己有讓人三見鐘情的本錢。

他揚揚眉,「因為我可以記住你,你是第一個不在公事範圍內,我只見過三次就可以記住的女人,我想既然人總是要結婚的,不如找個我能記住的女人。」

這句話……有點問題,「你難道不能記住別的女人嗎?我是指那些不在公事範圍內的?」

「可以,不過時間會長點。」

「需要多久的時間?」

方司爾皺眉,「我記住每個女人的時間都不一樣。」

「那好,說一個最快的時間好了。」

「六年。」

啥?身子一歪,她險些滑下椅子。「六……六年?」他這是什麼怪記憶啊。

「是的。」他肯定的點頭。

梁可羽舌忝舌忝唇,「你花了六年記住的女人是誰?」

「王媽,我外公家的管家。」

與六年相比,她的三次,的確算是短暫了,但是也不能因為這種荒唐的理由,就拿婚姻當兒戲吧?所以她很堅決……堅決的回絕了方司爾的求婚。

「可羽,你的事辦得怎麼樣了?」同是公共關系室的同事李明拍著她的肩膀問道。

「馬馬虎虎啦。」她含糊的回應。

「你負責的活動應該是這個星期天就要舉行的吧,你現在還說馬馬虎虎,這話要是讓古SIR听到了,八成會要你寫檢討報告書。」

她也知道時間緊迫,可是……「和學校方面都聯系好了,講座的地點也已選好,只是律師人選還沒搞定而已。」

「听說你打算找方司爾來進行這次的講座?」他說著听來的小道消息。

「不是打算,是我已經找過他了。」

「結果呢?」

梁可羽雙手一攤,「被拒絕了。」

「正常。」他好言安慰,「你又不是不知道,方司爾是律師界出了名的冷面冰人,除了接官司以外,你什麼時候听到他有過別的新聞?照理說他那長相應該挺受女人歡迎的,可是他連一個女朋友都沒有,听說之前有個咖啡廳的女老板猛追他,他卻可以在每次見到那女老板時,都明確表示不認識人家,弄得那女老板下不了台。你說,他做得夠絕吧。」

「也許他是真的記不住那個女老板吧。」對于別人來說,也許是難以置信,但是放在方司爾身上,卻顯得正常,畢竟他連記他家的一個管家都要花上六年的時間。

「怎麼可能記不住,他又不是得了老年痴呆癥!」李明嗤之以鼻,「他每次上庭,有記錯過法官的名字嗎?有記錯過當事人的名字嗎?又或者他記錯過證人的名字?那麼厚的法典他都能背下來,我看他啊,根本就是故意的!」

「是挺奇怪的。」對于這一點,梁可羽也想不明白,但是她直覺的認為方司爾並沒有對她說謊,一個人的眼神,有時候就是最好的證明。不過話說回來—「你倒是滿知道這種八卦消息嘛?」一個大男人,能聊這種八卦聊得如此「興致盎然」,也算是難得了。

「呵呵……」李明干笑兩聲,「我是常听隔壁組的女警們聊方司爾,這才知道的。」

「是嗎?」她懷疑的挑起眉。

「你難道不知道方司爾在警局有多受歡迎?愛慕他的女警都可以塞滿幾卡車了。」他湊近她,小聲的說︰「要是哪天方司爾真的找了女朋友,說不定警局還會發生集體暴動呢!」

「那如果他是直接結婚呢?」她很難聯想方司爾和人談戀愛會是怎麼樣的情形,畢竟他的擇偶標準,似乎只要能快速的記住對方就可以了。

「你知道他打算結婚?」李明斜眼瞅著她。

「哈哈……我也只是……呃,瞎猜的。」梁可羽打著哈哈。

「說真的,我勸你還是趁早去找別的律師吧,還有幾天時間,也許能找到哪個律師願意和警方合作的,在方司爾身上,只會浪費時間而已。」他勸道。

「只有幾天時間,哪夠啊!」她哀嚎著。

看來無論如何都要勸服方司爾答應,否則她會被古SIR的口水給噴死。

一下班,梁可羽急忙跑到方司爾的公寓。

「麻煩你答應參加這次警局辦的活動吧,否則我就死定了!」雙手合十,她急急的哀求。

他看著她,微啟雙唇,「如果我答應的話,你會和我結婚嗎?」

昏倒!「怎麼可能!結婚是要建立在相愛的基礎上。」她可不想只因為他能記住她這種荒唐的理由就嫁給他。

「相愛?」他的眼中有一點疑惑。

「對。」她很肯定的點點頭。

「那要怎麼樣才能算相愛?」他虛心求教。在他的人生中,沒有人教過他要如何相愛。

「至少要能說出‘我愛你’三個字。」小說上是這麼寫的,電視和電影上也是這麼演的。

「那好,我愛你。」他沒有一點猶豫。

砰!

梁可羽的腦袋撞上了一旁的門板。

他的愛,未免也太快了點吧。「你愛我?」打死她也不相信。

「是。」他語音平穩,沒有一點剛表白過的激動。

她抿抿唇,手指戳著他的胸膛,「方司爾,你到底知不知道愛這個字代表著什麼?」

「知道。」

「知道?知道你還敢沒有一點心虛的對我說出這三個字?」

「為什麼我要心虛?」

「因為你根本就不愛我!」

「你又怎麼知道我不愛你?」他反問。

她一窒,隨即長長的吐了口氣,「那好,你覺得你可以為了我去死嗎?可以因為我的一個小靶冒而徹夜守在我的床邊,不眠不休?可以因為別的男人對我說一句黃色笑話而把對方揍得半死嗎?可以為了討好我買九千九百九十九朵玫瑰,在我家門前跪上二十四個小時嗎?」她劈哩啦的說了一串。

「可以。」他連眼楮都沒眨一下就回答了。

臉不紅,氣不喘,他簡直就可以成為一個說謊天才!梁可羽如此認為。

「你確定?」

「我確定。」

「你……」他是一個漂亮的男人,而當一個漂亮的男人很肯定的告訴她,他愛她,即使心中明知道不能相信那話,但是心跳還是忍不住稍微加快了一點速度。

鎮定,鎮定!這種時候,絕對不能因為對方的美色而有所遲疑,梁可羽在心中拚命的告誡自己,而後瞪著方司爾,「那你說,你又愛上我的什麼地方?是因為我的外表,還是我的個性或者是我有某些特質足以吸引你?別告訴我,你可以無緣無故的愛上我。」

「因為我可以記住你。」很奇怪,他就是記住她了,然後怎麼都沒辦法忘掉。

靠!又是這個見鬼的理由!梁可羽只覺得一個頭兩個大,「你能不能換個理由?」

「不能。」在他看來,這是一個相當正確的答案。

「那如果你可以在只見兩次面,甚至第一次見面就記住另一個和你工作無關的女人的話,是不是就能向另一個女人求婚?」

「這是假設性問題,我可以不回答的。」他一本正經的回答。

他以為現在是在法庭上嗎?梁可羽抬手撫了撫額角。

「你會記住我,根本就是因為我替你煮過泡面。」第一次被人求婚,竟然是因為一碗泡面,說出去都可笑!

「這有什麼問題嗎?」

「如果別的女人替你煮泡面,你也可以記住她們。」

方司爾搖搖頭,「不會,我只能記住你。」

「瞎扯,你又怎麼知道?」

「我就是知道。」

她快要無話可說了。

「你為什麼不願意和我結婚?」他問得很認真。

「因為我不愛你。」這是最直接的原因。

「為什麼?」

「除了你之外,我可以記住很多的男人。」這個理由,可以反駁他了吧!

他斂下眸子,沉默了片刻後,「那如果我答應你參加警局這次的活動,你是不是就可以愛我了?」

嗄?一語點中了她的死穴。

梁可羽嘴巴半張的瞪著眼前面無表情但依舊漂亮的男人。這……算不算是威脅啊?

這當然算是威脅,但是梁可羽還是很沒種的投降了,誰叫古SIR逼得那麼緊,況且找別的律師,她也沒把握活動一定會辦成功。

再說,方司爾的話中,只是問她「可不可以」愛上他,而非是「一定」得愛上她。

大不了在事成之後再告訴他,她對他只是有一點好感而已,但是說愛,未免太早了。

星期天的講座地點是選在某中學的體育館里,只是盡避地方寬敞,還是被聞風前來的學生們擠了個水泄不通。

「是方司爾耶!听說這次警方的法治講座有請到他來,真是太難得了!」

「如果是他的話,我願意馬上參加少年警訊。」

「我曾在網上看過他的照片,好漂亮的一個男人,這次我還特地帶了照相機,準備拍照呢。」

「好想要他的簽名,他太強了,簡直沒有他贏不了的官司!」

拜托!要不要那麼夸張啊!

嘈雜的聲音,吵得梁可羽耳朵都快聾了,而現場的簽名板、照相機,更是多得滿天飛。

這……這哪里還是法治講座,分明就是偶像明星在舉行簽名會嘛!

「可羽,有沒有紙和筆?」李明湊近到她的身旁問道。

「你要這些干麼?」她一臉奇怪。

「當然是去要方司爾的簽名了!」

梁可羽身子一歪,「你……也想要他的簽名?」拜托,他可是個大男人耶,用得著去學那些小女生搶簽名嗎?

「我女朋友已經嚴正下令,今天要是沒有拿到方司爾的簽名,我就得睡一個星期的客廳。」他也是有苦衷的。

「……」果然悲慘。

「不過我真沒想到,你居然能請得動他。」

「呵……呵,可能是我運氣好吧。」她干笑兩聲。

「是是,你的運氣還真不是蓋的,今天現場這麼轟動,明天絕對會上報紙頭版的,你沒看見古SIR啊,嘴巴都笑得闔不攏了,哪里還有一點平時的嚴厲模樣。」

梁可羽朝著上司的方向一看,的確如此。

紙、筆一拿,李明開始沖鋒陷陣。

擁擠的人潮,讓梁可羽不得不考慮得維持一下目前的秩序。

「別擠了,這是法治講座,不是簽名會!」她沖進人群,試圖讓現場安靜下來。!!!

她的腳被往前擠的人潮連踩了三個腳印。

「誰踩我!」如果情節嚴重的話,她簡直可以告他們襲警!!!!

又是一連串的腳印印在她的鞋子上。

她頓時怒了,「靠,誰再踩我我就對誰不客氣!」!!!!!

包多的腳印朝她撲來。

「有沒有搞錯啊……哎唷……都說了別再踩……誰再踩,我告他襲警!」

早知道這樣,她就該考慮找鎮暴警察來現場協助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