又是滿天櫻舞時節,繽紛璀璨的粉櫻點點綴滿枝頭,在陽光的暖烘下,顯得如此秀麗雅致,如此浪漫飄逸,偶爾風吹過樹梢,隨著蔭影晃動,滿天花雨仿彿干百只蝴蝶般翩翩飛舞,就這樣飄呀飄的圍著樹橙一圈一圈嬌艷無奈地趺落塵土,讓人徒留滿心的悲憐與惋惜。
戀上櫻花,是帶著黯然的心回到日本京都的那一年春天,雖然她的名字是櫻,卻從不曾覺得自己的名字好听過,甚至還覺得俗氣得很。
但是那一年,當她悵然地徘徊在無眠的夜、沉靜如深海的黑暗中、孤獨寂寞的月光下,只覺往事不堪回首,教她無奈欷吁不已,悄然間,櫻花藉著夜色悄悄暈染開它那無與倫比的冶艷色彩,凝目望去,但見夜櫻眨著冷冷的眼神,倨傲地蔑視著她。正當她滿心眩惑間,微風輕拂,卻又見它翮然展開絢麗的姿態,瀟灑地隨風而去,
就在那一瞬間,櫻花那短暫卻絢爛的一生,令她深切感受到一種純粹的、灑月兌的、徹底的,教人驚嘆的美麗,宛如那四年他所帶給她的幸福,雖然不是她所期待的永恆,卻是如此真實!
體悟到這一點,她釋然了,不再苦澀,也不再覺得有任何遺憾,因為這一生,她已經切切實實地愛過了。
這樣就夠了!
于是,她戀上了櫻花,也戀上了自己的名字,更戀上那一段曾經擁有的幸福回憶,那一段全是他、唯有他、僅有他的幸福回憶。
是的,這樣就夠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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踩著細碎而平穩的步伐,櫻子優雅地走在京都最繁華的四大花街之一的先斗町,如往常一般,她身著端莊典雅的留袖和服(注1),淺淺的藍綠飄逸著淡淡的清幽,下擺綴著嫵媚的緋櫻圖案,幾許俏麗的劉海垂落額前,一絲不挑的發髻上插著一支古雅的緋櫻木發插,平添一股動人的成熟風韻。
雖然她是個平凡的女人,平凡無奇的五官、乏善可陳的身材,卻洋溢著一身自在灑逸的獨特氣質,唇邊始終綻放著一朵親切開朗的笑容,不時與迎面而來的熟人頷首打招呼。
石路兩旁是古老的瓦屋頂,木格窗建築,一眼望去,數不盡的飲食店櫛比鱗次,陳舊昏暗的歷史老店、躲藏在石板廊道盡頭的小餐館、竹籬紅牆的茶屋、大眾化的居酒屋,僅有吧台式座位的精致小店,甚至只能站著吃的拉面店,一派京都江戶時期的古樸風味。
店家的吆喝聲、送客聲,游客們各種語言的交談聲,熱鬧中卻不顯嘈雜;摩肩接睡的觀光客與時而可見的花街藝妓交錯而過,她們穿著光鮮亮麗的傳統古代和服,悠然自得地漫步在充滿活力的氣氳下,在此起彼落的閃光燈中,她們習以為常地談笑自若。
與兩位每日至少會踫上一回的藝妓朋友哈拉調笑幾句後,櫻子便轉進一家門簾上書了一個斗大「櫻」字的居酒屋內。剛進入玄關,月兌下鞋子放進櫃台旁的鞋櫃,尚未上框(注2),里頭便傳來熱烈的招呼聲。
「終于來啦!櫻子,等你好久!」
套上身著小紋和服的女侍為她擺好的拖鞋,她揚起一臉越加燦爛的笑容迎向另一張笑嘻嘻的臉孔,一張爽朗誠實的臉孔,算不上英俊,但很端正。
「哎呀!埃田副社長,您來啦?沒早說,否則我今天就會提早來啦!」
開放式的廚房內,廚師一邊忙著料理食物,一邊滿面笑容地與坐在台前的顧客說笑。兩位年輕的女侍則忙碌地在光滑的地板上來回滑動,迎客、點菜、上菜、送酒、送客,隔室包廂內的客人閑適地盤腿坐在矮桌前的坐墊上,慵懶放松的輕嘗燒烤小菜、淺酌日式調酒,笑聲不絕于耳。
一面走向首間隔室,樓子一面向廚師吩咐,「廣鄉,來一份鯛下巴,是福田副社長最愛吃的,對吧?我請客!」說著,她褪下拖鞋進入隔室內,面對矮桌扶著和服下擺跪坐下去,然後笑咪咪地執起酒壺為三位老顧客倒酒。
「咦?那我呢?我最愛吃的炸蝦卷呢?」另一位客人半真半假的抗議著。
「還有我,」第三位馬上附和道。「我最愛吃雞雜。」
「想都別想!」櫻子嗔笑著拒絕了。「恭屋先生,小出先生,如果你們兩位也同福田君一樣三天兩頭來捧場,那你們來一回我就請一份,如何?」
「不行,我老婆要是知道,會宰了我的!」第二位客人怕怕地拚命搖頭。「而且,福田是醉翁之意不在酒,我看哪!除非你答應他的求婚,否則他這輩子都會把閑暇時間都耗在你這兒喲!」
「恭屋先生,你總是愛開玩笑。」櫻子微笑著再替第三位客人斟滿了酒,不露痕跡地避開福田凝視她的眼神。
「是不是開玩笑你心里明白。」恭屋端起酒杯啜了一口。「不過,我真不明白,福田是個好人啊!他絕不會像你前夫那樣對待你,為什麼你就是不肯答應他的求婚呢?為了你那兩個孩子嗎?這就太多余了,你應該知道,福田最愛小孩子了,而且,他們兩個不也很喜歡福田嗎?」
是,她知道,她都知道,她知道福田是個好人,也知道他是真的很喜愛她,更知道他也很喜歡她的孩子,同樣的,孩子們也的確很喜歡他,可是……
或許終有一天她會再婚,或許她還能再找到另一份幸福,但那絕不會是在「他」仍然根深柢固地存在于她心中的時候,除非她能將他淡化為記憶中的一部分,否則,她的生命中是無法再容納另一個男人的。
笑容悄然消逝了,櫻子遲疑地轉向福田,「福田副社長,我……」她輕輕地、歉然地說︰「很抱歉。」
埃田瀟灑地回以不在乎的微笑,「不用在意,櫻子,我的耐性多的是,無論多久,我都可以等。」他體諒地說。
如此溫柔真摯的情意,這般體貼寬廣的耐心,真希望福田不要繼續拿來浪費在她身上了,但是,她比誰都了解,感情這種事並不是自己想怎麼樣就能怎麼樣的,除非是像「他」那樣,好似機器人般缺乏感情,沒有友情、沒有愛情,甚至連親情都沒有,那就無所謂控制不控制得了自己的感情了。
嘆息著,「福田副社長,希望你了解,或許你中意的是我現在這副端莊嫻雅的傳統日本女性模樣,但老實說,」櫻子不得不設法苦勸他收回那份無用的感情,即使要貶低她自己也無所謂,他值得她這麼做。「這只是假象,是為了工作而不得不……」
「我知道,」不待她說完,輻田便打斷了她的話。「你忘了嗎,櫻子?去年是誰陪你和那兩個孩子去花見會的?」
一經他提醒,櫻子馬上啊了一聲,同時露出不好意思的赧笑。
「對喔!是福田副社長你嘛!」
「是啊!我。」福田笑著向她敬了敬酒。「我早就知道你在居家時是如何率性活潑,和兩個孩子相處時又是如何天真頑皮,老實說,我就是喜歡你那種坦直爽快的真性情,那真的很對我的胃口。」
櫻子不禁又嘆氣了,「福田副社長,我已經二十八歲了,容貌平凡得連好看都談不上,又離過婚,還有兩個孩子,渾身一無是處,甚至還惦念著前夫無法忘記,你為什麼要對我這麼死心眼呢?」
埃田聳聳肩。「我也不英俊啊!雖然沒有孩子,但我也離過婚,所以更知道我想要的是什麼。我要的不是古典美人,也不是什麼賢妻良母,而是一個真正的女人,就像櫻子你這樣坦率真實的女人。而且我說過,我有的是時間和耐性,我可以等,你越痴心,我越覺得值得等待。」
「不值得的,福田副社長,」櫻子實在不能理解他的執著,她沒有任何優點值得他如此專情呀!「你是公司的副社長,有資格挑選包好的女人呀!」
「櫻子,你是‘櫻屋’的老板娘,配我不正好嗎?」福田正經八百地反駁。
「我想,你的家人絕不會接受一位離過婚的居酒屋老板娘的。」櫻子提出最有力的反對重點。
沒想到福田卻反而得意地笑了,「事實上,我已經跟他們提過了,而他們的回答是……」很戲劇化地停頓了一下之後,他才擠著眼說︰「只要我肯再婚,就算對象是一只猴子也無所謂!」
她是猴子嗎?「我甚至不是日本人啊!」
「你母親是日本人。」
「福田副社長……」
「櫻子,」福田放下酒杯。「請不要再做這種無謂的勸說了,無論如何,我是不會輕易放棄的。」
櫻子有點無措地望著他,已經不知道該說什麼才好了。就在這時,門簾一挑,又進來了幾位熟客人,櫻子借口招呼客人趕緊落跑,還差點因為溜得太急而摔個四腳朝天,當場演出穿幫秀作為余興節目。
有時候她真是搞不懂,當年她年少未婚時沒有人看得上眼,為什麼歷經滄桑的八年過去後,早該扔進倉庫里作為滯銷貨的她,如今卻反而如此受歡迎呢?
最近流行瑕疵品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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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月的京都真的很美,雖然暖暖的陽光仍透著些許寒意,但嬌女敕可愛的櫻花已四處可見,不必特地到山上或某某名勝地區去人擠人氣死人,只要勞煩兩腳踏出家門一步,馬路兩側便是整排競相綻故的粉女敕櫻花,滿滿的裝點了這整個城市,一如煦煦和風吹拂,不露痕跡地令人徹底臣服于它的璀璨,教人看過一眼,心就無法自己地沉淪了。
可惜櫻花的壽命太短,花開花落只不過短短一周的時間,風兒輕輕一刮,雨絲稍稍一淋,便爭先恐後地四下紛飛,可這般粉彩櫻雨飄舞的景象,卻也另有一種教人魂縈夢系的悵然之美。
不過,對于櫻子來說,根本不用走出家門,她就可以展臂擁抱到令人嘆為觀止的四季景致了。四月櫻、五月杜鵑、七月紫陽、十月紅葉,一月雪梅,春的氣息、夏的躍動、秋的靜謐、冬的寒峭,這一切俱在名家設計的風雅庭園中。
因為她擁有一座豪門大院,那是「他」在離婚時送給她的。
說起來,離婚雖然是他提出的,但他出手委實大方,不但當場奉送兩百萬美金的分手費,再加贈一座市價近十億日幣的豪門大院,里頭還附帶三名佣人、一名園丁、一名警衛兼司機和一部豪華轎車,甚至連保全措施,一應費用完全由他負擔,每個月尚有一百二十萬日幣的贍養費和孩子的扶養費,這麼大手筆,不可謂不慷慨了。
迎向伴隨著落櫻花辦的微風,她走向側門。
除非全家一起坐車出門,否則她很少從大門出入,也不喜歡讓司機開車送她,寧可安步當車去搭地鐵,沿路享受落櫻飄揚如雪的那份浪漫,順便……咳咳!減肥。
掏出鑰匙打開門進入,一眼就瞧見回廊邊那株雪白的櫻花,在傍晚的夕陽下,仿佛落血一般艷紅,而坐在櫻樹旁階梯上晃著兩只腳丫子,一臉不耐煩的正是她的寶貝女兒鄒雨儂,小名儂儂,小學二年級。
「嗨!我回來了。」她笑咪咪地朝女兒揮揮手。
一瞧見櫻子,儂儂立刻晃著兩根可愛的小辮子,三步並作兩步地沖過來。「母親,母親,你終于回來啦!」
蹲下去親愛地抱住女兒,櫻子先用力在她鼓鼓的腮幫子上啵了一下,然後才問︰「怎麼啦,儂儂?」
儂儂的長相和母親很相似,可就只有那雙眼,那雙漂亮得不可思議的瞳眸與她父親是一模一樣的,不同的是,她父親的眼里除了深邃無底的淡然之外,別無其他,相反的,儂儂可是把所有的思緒都老老實實地袒露在那雙亮晶晶的眼眸里了。
「又來了啦!」儂儂噘高了小嘴兒沒頭沒尾地說。
可櫻子一听就懂。「啊……是嗎?」她無奈地搖搖頭。「那……他們還在嗎?」
「他們說沒見到你就不肯走啦!」儂儂一臉厭惡的表情。
櫻子皺眉想了一下,繼而長吁了口氣。「好吧!那你先去陪弟弟玩,換好衣服後,我立刻去見他們。」說完,她便起身牽著儂儂往後院走去,
「把他們趕走啦!母親,」儂儂搖著媽媽的手大聲半似命令地要求,「儂儂討厭他們,母親趕快把他們趕走啦!」
「嗨嗨嗨!我會把他們趕走,行了吧?」櫻子好脾氣地應和著。
日本式庭園一向以匠心獨具著稱,而京都庭園更是集致美之大成,這其中又以枯山水最為引人入勝。櫻子所擁有的日式豪門大宅,一進大門便是一片禪意深遠的枯山水,而後院則是靈氣襲人的池泉回游式庭園。
石燈籠、魚池、睡蓮、梅樹、唐崎松、櫻花樹和楓樹,超自然的深山幽谷情趣,潔淨的心前後呼應美的訊息,圍繞著一棟兩百多坪的幕府式建築,在虛幻般的景致中,古意盎然地與周圍的自然融匯成一片。
躡手躡腳地,母女兩人經過一片用白砂表示流動的水景、兩株怒放枝頭的垂櫻,數叢艷麗的石楠和嬌羞的紫藤,然後一塊兒上了回廊,櫻子隨即打發儂儂往左邊去找弟弟,自己則往右邊進房換衣服。
十五分鐘後,她洗去臉上的淡妝,換上一套輕便的休閑運動套裝,悄悄來到前面接待客人的和室大廳外。雖然不想听,但是薄薄的拉門擋不住肆無忌憚的高談闊論,那幾乎重復了幾百萬次的批評與論斷,就像走調的錄音帶卡在壞軌的地方一樣不斷的重播。
「……無論如何,這回一定要讓她接受細倉的求婚,都快三十的女人,還拖著兩個孩子,沒有男人照顧怎麼行呢?」
笑死人了,都四年過去了,她還不是活得好好的,也沒弄丟過哪個孩子呀!
「這次媽一定要堅持到底,不能像前幾次那樣讓她敷衍過去了。」
敷衍?如果她的記憶力沒退化的話,記得她是斷然拒絕對方的吧?
「沒錯,听說她的店里也有好幾位客人向她求婚,我敢說那些人都沒安什麼好心眼,看上的絕對不會是她的人,而是她的財產,櫻子要是就這樣傻傻的答應了,我保證她將來必定會後悔莫及的!」
嘖嘖嘖,連這個她們也知道了?不過,真正沒安好心眼的恐怕是她們幾位吧?
「說的也是,櫻子那個台灣丈夫不就是她自己挑的嗎?她還厚著臉皮追到台灣去呢!結果結婚不過四年而已,人家就另結新歡的把她趕回日本來,連孩子都不要了。到現在四年了,他不但一次都沒來看過孩子,居然連通電話問候也沒有!」
「那有什麼好奇怪的?四年足夠對方另外再生兩、三個孩子了,哪還會在乎櫻子生的這兩個孩子呢?」
沒錯,他的確不在乎她或孩子們,可這又關她們屁事了?既然有這麼多閑工夫管閑事,又為什麼不先去管管她們自己的老公呢?
「這倒是,不過話說回來,我實在很懷疑當初對方為什麼會和她結婚的呢?雖然沒見過那個人,可是光以對方的身家背景來講,怎麼樣也不可能挑上像櫻子這種長相平凡,又無恆產的女孩子,不是嗎?」
還真敢說,也不想想是誰A了她父母留給她的遺產!
「也許人家一時腦袋秀逗了也不一定,無論如何,那都不關我們的事。現在重要的是,如果櫻子想再婚的話,這回絕不能讓她自己胡來了,不管怎麼說,還是要仰賴我們來幫她挑一個可靠一點的丈夫,這是我們的責任!」
責任?說得可真好听,在她看來,說是陰謀手段還比較貼切。
「我同意,細倉好歹也是咱們的遠房親戚,可靠當然是沒話講,而且他還是東大畢業的高材生,櫻子的財產交給他肯定萬無一失。」
是喔!保證萬無一失地轉移到她們的銀行帳戶里!
「對咩!否則要是任由櫻子自己這樣胡搞瞎搞下去,早晚會被人騙光財產,那倒不如一開始就送給我們算了。」
從頭到尾,她們打的不就是這個主意嗎?
「送給我們?你在作夢嗎?那次大哥的生意一時周轉不過來,媽要求櫻子拿點錢出來救急,就算是投資好了,沒想到她居然一塊錢也不肯拿出來,結果大哥的生意就這樣垮了,這全都是她害的!」
她害的?愛說笑,那種投機生意十做九賠,錢砸下去連個回聲都沒有不說,還白費她砸錢的力氣!
「不,我想這不能怪她,肯定是她那家店里的客人或那些不三不四的朋友在她耳邊亂嚼舌根,說一些有的沒有的,櫻子那個人一向就是那麼愚蠢,別人說的話她全都听,自己親人的勸告她反而一句也不肯听;人家包藏禍心要害她她也不知道,我們好心好意要救她她卻一點也不領情,還說我們是以小人之心度君子之月復,真是……」
又听了片刻後,櫻子終于忍受不了地兩眼往上一翻,在他們眼中,她始終如此愚蠢、如此幼稚、如此無知。
他們就是沒辦法不把她當白痴看,就像八年前有個男人根深柢固地認定她是天底下最笨的女人一樣!
好嘛!就算她以前的確是單純了些,幼稚了點,或許也真的不是很聰明,然而,八年光陰過去,難道不會讓她稍有長進嗎?生活是磨練的工具,經驗是時間的累積,只要認真的生活,時間是能改變一個人的。
何況,如今她已身為人母,為了保護孩子以及他們的權益,無論多軟弱、多愚蠢,她也必須堅強起來戰斗。
但是話又說回來,她也完全能「體諒」他們的「苦衷」啦!因為如果不這樣的話,他們就沒有借口控制她和她的財產,所以,她「必須」是個白痴!
她自嘲地暗付,並若無其事般的拉開拉門走進去面對那一群嘰嘰喳喳的老母雞。
一見到她終于出現了,囂張的喧囂立刻靜止了兩秒--兩秒而已,隨即展開另一場包刺耳的怨言與譴責。這回錄音帶終于正常了,不過放的是那種變調的搖賓樂。
「櫻子,你總算回來了,你知道我們等了多久嗎?」
「太過分了,我早就通知過你,今天會帶細倉先生來看你,不是嗎?」
「她是故意的,我知道,絕對是,我知道她有多瞧不起我們這些窮親戚,她根本就不想看到我們。」
「那是當然的呀!人家現在住的是大房子,還有一家店,銀行里也有存款,有債券投資,怎麼會看得起我們這些住鮑寓的窮上班族親戚嘛!」
而那位年紀最大,身材也最「偉大」的女人則做作地掏出手帕來按按眼角。「真教人傷心哪!也不想想當年她父母去世時,是誰幫她打理父母的喪事,又是誰辛辛苦苦地拉拔她長大的?我們那一番心血全都白費!」
「這就是所謂有其父必有其女,她就跟她爸爸一樣愚蠢又無情!」
在尖酸刻薄的七嘴八舌中,櫻子神色自若地拉了一塊椅墊來,跪坐在所有人的正前方,然後熟練的揚起一臉她自己都覺得很虛偽的笑容。
「大姨媽(注3)、二舅舅(注4),三姨媽、菊子表姊、幸子表姊、好子表姊、美堂表哥、中堂表哥,英海表弟,你們好。」她依序念完,然後望著最後一位客人,一個三十多歲的男人,長相頗英俊,還戴了一副斯文的金邊眼鏡,可藏在鏡片後的那雙眼卻深沉得令人起雞皮疙瘩。「細倉先生,好久不見了。」
細倉臉上的笑容看似很真誠,「櫻于小姐,你好像很忙,我來找過你幾次,你都沒空見我呢!」他的聲音也很真誠,但是那份笑意和真誠卻沒有延伸到眼里,那雙眼依然過分冷靜得教人不舒服。
櫻子聳聳肩,然後單刀直入地問︰「好了,你們直說吧!這次你們是要推銷男人,還是要錢呢?」
瞬間,震驚的沉默仿彿一座山般壓下來,然而不過五秒後,大號的姨媽便驚天動地的吼了起來。
「簡直不敢相信,你怎能這樣說我們?!我們是關心你呀!」
三姨媽跟進。「太沒良心了,我們在百忙之中還要抽空關心你這、關心你那的,你居然當我們是驢肝肺!」那副傷心憤慨的模樣好像剛發現結褵一百年的老公居然背著她在外面討了一百個小老婆似的。
二舅舅不落人後。「我知道了,是你那些客人或朋友又在你耳邊說什麼閑言閑語了嗎?告訴你,櫻子,他們沒安好心眼啊!你別傻了。」
「哎呀!櫻子,你怎麼老是听別人的話,不听我們的話呢?」菊子表姊尖聲怪氣地說道。「我們才是真正關心你的親人呀!」
環視那一張張熱血沸騰的瞼,「嗨嗨嗨!大姨媽,我知道你們關心我,也很謝謝你們的關心,不過呢!我想,我最好再重復一次,因為你們好像都忘了我已經表明過幾百萬次的決定了。」櫻子捺著性子說。
「首先,我完全沒有再婚的打算,因此,這方面你們委實沒有必要再多操心了。至于我的財產,這棟房子和債券,都是要留給孩子的,所以我絕不會去動到它們,銀行里的存款則是為了應付緊急需要,店里的收入可以支付生活所需,所以,我的一切都安排得很好,真的不需要你們多費心了,OK?」
「我管你什麼K不K的!」大姨媽不以為然地扯高了喉嚨。「一個女人家哪有能力單獨把兩個孩子撫養長大?不管怎麼樣,就算不為你自己,孩子也總得有個爸爸呀!否則孩子太可憐了。」
「是啊!」幸子表姊趕緊附和道。「依照研究數據來看,單親家庭的孩子都不太正常,長大以後很容易變成罪犯,而且,你也會很辛苦,等你老了以後,就更別提了,告訴你,你會寂寞得要死跟你講。所以,為了孩子,也為了你自己的將來,你不能不再婚啊!」
什麼研究數據啊?簡直是鬼扯!
櫻子邊摳摳耳朵,邊不耐煩地自問︰這次要多久呢?她們打算要練嗓門練多久呢?
不過,這要是在以前,她肯定會先跟他們辯個你死我活再說,但現在,身經百戰之後,她學乖了,口水還是留著自己潤喉嚨,多練練關閉耳朵的獨門功夫比較有用。
「……所以說,你一定要再婚,但是……」
「……細倉君是最合適的人選……」
「……我們可都是為你著想……」
「你就听我們一次是會怎樣?」
兩個鐘頭後--
一群人終于心不甘情不願地走出那棟豪宅大門,
「看樣子,櫻子是打定主意不讓我們干涉她的婚事了。」
「還有財產。」
「現在怎麼辦?我們都欠債累累,銀行要查封房子,流氓威脅要殺人,我們已經走投無路了!」
「喂喂!我可沒有欠債喔!」
「是喔!你沒有欠債,但是你虧空……」
「不準說!」
「哼!總之,我們大家都需要錢。」
「再來一次當年那一招如何?我們收了聘金就跑,讓人家去找她?」
「你以為她現在還會那麼單純嗎?好歹她也結過一次婚了呀!」
「那……再跟櫻子借借看吧!這回是要救命的呀!」
「你說她會借嗎?」
「……不會,她會叫我們宣布破產,重新再來過,上回她就這麼說過了,她說下這樣的話,我們學不乖。」
「開什麼玩笑?重新再來?我都快四十了,怎麼重新再來?」
「那不就得了!」
「好,既然她心狠,就別怪我們手辣!」
「你想怎麼樣?」
「不怎麼樣,只不過,既然她不讓我們活,我們就不需要對她太客氣了。」
「你的意思是?」
「我還有最後一個辦法,一個萬不得已之下才能用的辦法,其實,這個辦法我並不太想用,因為風險實在太大了,但既然大家都已經走投無路了,櫻子又打定主意見死不救,那就只好鋌而走險一次了。」
「什麼辦法?」
「哼哼!量小非君子,無毒不丈夫,我……總之,我要一次就榨干她,不但連一點殘渣也不留給她,還要她也嘗嘗我們現在被追債追得走投無路的滋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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櫻子一向要求儂儂在家里說中文,但儂儂偏要說日語,要她在外面說日語,她偏偏要說中文。說她是好玩,又好像是故意的;說她是反抗期,時間也還沒到,櫻子實在搞不懂女兒到底在想什麼。
儂儂在家里只有一種時候會主動說中文……
「媽媽,爸爸為什麼從來沒有來看過我們?人家麻美她的爸爸媽媽也離婚了,可是她爸爸都嘛會常常去看她,還買玩具給她,又帶她去迪斯耐樂園玩耶!」
啊!這個嘛……真的很難對一個七歲的小女孩解釋呀!
她要如何讓儂儂了解,她的爸爸只是因為她想要孩子,所以才讓她懷孕,其實,他自己根本就不想要孩子呢?
甚至四年前離婚時,他就一再聲明,就算孩子病得快死了也不必通知他,因為他沒興趣知道;縱使孩子真的死了,他也不會來看最後一眼,他會負責喪葬費用,但絕不會來參加葬禮。
記得三年前,因為腸炎並發月復膜炎,儂儂病得差點死掉了,當時惶然無助的她想央求他來陪她一起熬過那段痛苦的煎熬,沒想到他居然連她的電話也不接。她請雷峰轉告他,他的回答竟是︰對不起,沒空!
這種男人的想法,她要如何讓女兒理解呢?
「你還記得爸爸的樣子嗎?」櫻子岔開問題了。
「不太記得,」儂儂老實說。「儂儂只記得爸爸好高好高,好像高到天花板上去了,然後,他的聲音好低好低,比大鼓的聲音還要低,而且他都不笑,也不抱儂儂,對儂儂都好凶奸凶喔!」
沒錯,那個男人就是那樣,他認為對孩子唯一的責任就是負擔生活費用和學費,其他全扔給孩子的媽就可以了,反正他就是沒興趣。
「念念長得跟爸爸很像很像喔!」櫻子提醒她。
「爸爸也好漂亮、奸可愛嗎?」每個人見了弟弟都這說。
可愛?
櫻子失笑。「不,爸爸不是可愛,大人不能說可愛,不過,你爸爸他真的是一個很漂亮的男人喔!」
「哦!可是……」儂儂仰著那雙漂亮的大眼楮。「爸爸為什不來看我們呢?」
唉~~小孩子的記性為什麼該死的這麼好呢?
「等你再大一點,媽媽再告訴你好嗎?」
「為什麼不可以現在說?」
「因為現在我說了你也听不懂。」
「媽媽怎麼知道儂儂一定听不懂?」
「因為你太小了。」
「儂儂已經七歲,不小了!」
「你听不懂的啦!」
「那媽媽先說說看嘛!如果儂儂真的听不懂,等儂儂再大一點之後,媽媽再告訴儂儂一次嘛!」
這小表怎麼說不通啊!
「念念怎麼還沒回來?」櫻子再一次設法轉開話題‧
「幼稚園老師說,他們今天要舉辦小小跳蚤市場,所以會晚一點回來。」儂儂先解釋,再催促。「媽媽,告訴儂儂嘛!」
「跳蚤市場啊?」裝作沒听到最後一句,櫻子一臉興趣盎然。「嗯,真有趣!」
「告訴儂儂啦!」
真是個頑固的小孩!
櫻子受不了地猛翻白眼。「我說過,你太小了听不懂嘛!」
「儂儂考試都考第一名,老師說我好聰明,一定听得懂啦!」
「弟弟也很聰明啊!可是你跟他說的話他也不一定懂,對不對?」
「不對,弟弟才三歲,儂儂已經七歲了嘛!」
「七歲還是小孩子,小孩子听不懂大人的事。」
「可是儂儂懂啊!」儂儂天真地眨著大眼楮。「是大人的事,可是儂儂懂得是什麼喔!」
一听,櫻子頓時臉色驟變。「你你你……你說什麼東東?」听錯了!一定是她听錯了!
「!」儂儂一本正經地又重復了一次。
沒听錯!
「做……」櫻子尖叫一聲,旋即捂住自己的嘴。
不會吧?她真的懂是什麼?!
不!不會的!儂儂才七歲,她怎麼可能會懂!也許是她听過這個名詞而已……對,現在的電視節目內容越來越沒有節制了,不要說限制性的名訶了,甚至青少年不宜觀看的鏡頭也一大堆,半夜的節目連馬賽克都省略了,不但教壞小孩,連阿公阿媽都被教壞了!
少年去強暴七、八十歲的老太婆,七、八十歲的老阿公去奸臠七、八歲的小女生,男人玩男人,女人睡女人,、威而剛……我還速賜康呢!
對,就是這麼一回事,儂儂听過這個名詞!
從電視上!
「你你你……你別胡扯!」櫻子結結巴巴地說。「什麼做不做……那個的,以後不準再講這種話了!」以後非得限制儂儂可以看的電視節目不可了。
「可那是真的啊!儂儂真的懂啦!」儂儂正經八百地猛點頭。「麻美說的,爸爸媽媽才有我們,對不對?」
天哪!不是電視。
「那個麻美是什麼玩意兒,居然教你這種事?」櫻子氣急敗壞地問。
「麻美不是玩意兒,麻美和磨乃都是我的好朋友,她還帶我和磨乃去看她媽媽和男朋友喔!」儂儂漾出得意的笑容,「好好玩喔!」
「什麼?」櫻子變調地失聲尖叫,仿彿走音的小提琴般又高昂又刺耳。「她帶你去看……看……看……」
「她媽媽和男朋友。」儂儂很體貼的替說不下去的媽媽說完,再追加注解。「我們從門縫里偷看的,他們都月兌光光的抱在一起,然後在床上滾來滾去,而且咿啊咿啊的叫喔!」
昏倒!
「這太超過了!」櫻子大吼。「以後再也不準你和麻美在一起玩了!」
儂儂愣了一下,旋即抗議地大叫,「為什麼?」
「因為她都教你一些不好的事!」
「是不好的事?」
是?
不是?
櫻子窒了窒。「在……在某種情況下……」
「那如果是爸爸媽媽做呢?」
「這……這……,問題不在這里……」
「那問題在哪里?」
她想活活掐死這個追根究抵的小表!
「總之,我不準你和那個什麼麻美在一起玩了!」櫻子老蓋成怒地叫道。
「不要!」儂儂同樣尖銳地叫過去,「是媽媽自己說的,只要是對的事,我就可以做!」
這就是放任教育的結果!
被了!俗話說得好︰不打不成材。也許這句話的確有其存在的理由,特別是家里有個不受教的小表的時候,所以,櫻子決定該是好好修理一下某個不知死活的小表那個該死的小屁屁的時候了。
可就在櫻子剛抓住那個見勢不對正想逃跑的小表頭之際,佣人奈月突然慌慌張張地跑過來,邊還大叫大嚷著,
「不好了,夫人,不好了,小少爺不見了,小少爺不見了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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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是誰也不曾預料到的狀況,新來的糊涂幼稚園老師竟然粗心大意的把鄒雨念交給一位陌生人,只因為鄒雨念一見到那位「歐吉桑」,就興高采烈地撲上去要人家抱抱。
結果,鄒雨念就這樣一去不回了。
那天,櫻子打電話向所有認識的人--不管熟或不熟--詢問,到每一個兒子可能會去的地方尋找,但是,沒有人知道鄒雨念被誰帶走了。直到晚餐前不久,櫻子正打算報警,卻接到了一通足以令人暫時停止心跳的電話。
「如果想要孩子安全,就絕對不準報警,乖乖等待再聯絡。」
當晚,櫻子所有的親戚就全部聚集到櫻子家里來了。
「絕不能報警,打死也不能報警!」大姨媽不安地喃喃道。「去年事主有報警的綁票案中,只有一位安全的被救回來,其他全都被撕票了,所以千萬不能報警,否則孩子就只有死路一條了!」
表哥中堂和美堂更是緊張兮兮地互覷一眼。「對對對,听說只要不驚動警方的話,付出贖金之後就沒事了。」
「我知道,」櫻子看起來反而比其他人更鎮定,「所以,我剛剛就已經先打電話去通知幼稚園,說念念是被親戚帶到北海道去度假,所以暫時不能去幼稚園,這樣幼稚園才不會去報警。」但是,那雙緊緊交纏,並止不住微微顫抖的手,卻違背意願地泄露出她的恐懼與憂慮。
實在令人無法理解,她又不是什麼名人富豪,為什麼歹徒會看上她的孩子呢?難道已經窮瘋到饑不擇食的地步了嗎?或者是因為……
孩子的父親?
「不需要通知孩子的父親嗎?」二舅舅試探性地問。
櫻子綻出一抹苦笑。「不必了,就算通知他,他也不會理會這種事的。」
「喂!那可是他的兒子耶!」表姊好子不可思議地月兌口道。「他不可能連自己的親生骨肉的死活都不管吧?」
「他不喜歡小孩……不,應該說他對孩子沒興趣,完全是因為我想要,他才讓我生下儂儂和念念的,所以……」櫻子搖搖頭。「他不會管這件事的。」女兒差點病死了他都不在乎,又怎會在意兒子的小命呢?
沒興趣?眾人不禁困惑不解地面面相覷。真是令人難以理解的說法!不過,現在他們真的越來越好奇了,到底是什麼樣的男人,行事作風會如此不合常理呢?
翌日清早,整夜未眠,頂著一雙熊貓眼的櫻子搶起剛響半聲的電話,眾人不約而同地靠過來圍住她。
「摩西摩西……嗨!」櫻子雙手抓緊了話筒,好似那是救命索一般。「我知道,你……你要多少?」她抖著聲音問,然後驚恐地睜大雙眼。「欸?!可是我沒有那麼……我知道,但是……不不不,我不是……可是我真的籌不出……我知道,我知道,但就算我賣了所有的一切也……不,不要傷害他!」她驟然發出一聲驚駭欲絕的尖叫。
「好,好,我給,我給,但是……但是你要多給我一點時間,我要賣房子、讓出店面,還要……還要去借錢,所以……所以……十天?可是十天太……好,好,好,十天就十天……我明白,我明白,我絕不會報警的,但是你……咦?等等,等等,我還沒……喂?喂?喂?」
她絕望地放下只余下嘟嘟聲的話筒,其他人則忙著七嘴八舌地追問。
「怎麼樣?他要多少?」
噎著氣,櫻子徐徐轉過眼來望向其他人。「一百億日幣。」
剎那間,抽氣聲仿佛沸騰的水蒸氣般噴出來。
「一……一百億?!」大家齊聲驚叫。「你哪有那麼多錢?!」
「我是沒有,但是……」終于下定決心再次拿起電話,櫻子迅速按下那個從不曾忘懷過的號碼。「孩子的爸爸有。」
「可是你不是說他不會管這種事嗎?」
「無論如何,我非要他拿出來不可!」櫻子咬牙切齒地說。
但是--
「他出國了?!」櫻子對著話筒尖叫。「什麼時候才會回來?」
「總裁沒有交代,我想最快也要半個月後吧!」馮秘書的聲音依然溫和穩重如昔。
「半個月?!」那就來不及了呀!「那……那……你能幫我聯絡他嗎?」
「沒有辦法。」
「為什麼?」櫻子再次尖叫‧
「因為這回出國,總裁不要任何人騷擾他,所以連手機也扔給我了,因此才會由我接听總裁的手機。」
櫻子差點崩潰,她及時捂住自己即將沖口而出的哭叫。
不,她不能崩潰,現在孩子只能仰賴她一個人來拯救,無論如何她都不能崩潰,否則孩子就沒救了!
「那……雷特助呢?」
「和總裁一起出國了。」
櫻子咬緊牙根,拚命抗拒著,不讓自己被恐懼與驚慌所征服。
「真的……真的沒有任何辦法聯絡到他嗎?」
「完全沒有。」
「……好,謝……謝謝。」放下電話,櫻子閉上眼,開始努力築建足夠的堅強和勇氣來面對這場甭軍奮戰的困境。
現在,她已經連害怕的時間都沒有了!
片刻後,她睜開眼,果決地一手抓起話筒,另一手翻開電話旁的小記事本,嘴里則問︰「你們誰要幫我賣房子?」
中午前一刻,櫻子借到了三筆錢,而福田不但答應把所有的積蓄都借給她,甚至連人也跑來幫忙了,但是,那邊一堆人卻還沒有決定要由誰來賣房子。
「我有熟識的仲介公司,保證很快就能賣掉。」英海表哥說。
「不行!」菊子表姊大聲否決。「這種事最重要的就是爭取時間,交給我,我保證三天之內就會有消息!」
「不、不,還是我來,」美堂表哥叫得更大聲。「我有個客戶他有能力買下這棟房子,直接交易的話,還能省下一筆仲介費用。」
「我來,我來,我認識……」
櫻子冷眼旁觀他們就像在搶生意一樣搶著要負責這件工作,而且越吵越大聲,越爭越火爆,幾乎就要打起架來了。她心里有數,他們沒一個存著什麼好心眼,有十成十是想藉機削一票,搞不好還有人想整筆款項卷走也說不定。
這樣能交給他們嗎?
心念電轉,她轉向福田。「福田副社長,你有辦法嗎?」
埃田認真地思索了一下,「這種房子沒有多少人買得起,而且要在十天之內成交,這個……恐怕不太容易。」
「可是我急著要錢啊!」
「我知道,但是……」福田又想了想。「除非你以低于市價的價格出售,或者向銀行抵押借款,這個我就可以……」
「等等!」
猝然一聲怒吼,福田嚇了一跳,與櫻子不約而同朝向發出怒吼的人看去,這才發現剛剛還忙著你爭我奪的人,此刻卻以同樣錯愕與憤怒的目光瞪著他們。
「櫻子,你……」大姨媽又驚又怒地指著福田。「你不要告訴我你要把房子交給那個人去賣?」
「福田副社長應該比我們更有辦法處理這種緊急事件。」櫻子很鎮定地回答道。
「開玩笑,你不怕他吃了我們的錢?」三姨媽怪叫。
「我們」的錢?
櫻子暗暗冷笑。「我相信他。」
「自己人不相信,卻要相信外人?」二舅舅憤怒地指責,「櫻子,你這是什麼意思?」
「沒什麼特別意思,舅舅,」櫻子冷靜地面對三位貪婪的長輩,絲毫沒有退縮的跡象。「我說的是事實,在福田副社長認識的人里,有能力買這棟房子的人比較多,所以,交給他來負責機會比較大。」
「可是我們也有辦法呀!」中堂反駁。
「而且,這麼大一筆金額的交易,還是交給自己人比較安全吧?」幸子瞪著福田。
「我說過,我相信福田副社長。」櫻子堅持。
「不行!你相信,我們不相信!」大姨媽大聲道。「無論如何,這件事太嚴重了,不能任你胡來,所以,房子就交給我們處理,我們會幫你賣掉,就這麼決定了!」
櫻子冷然地望著大姨媽。「不。」
大姨媽臉色一沉,「你說‘不’是什麼意思?」
「意思就是說,我不會把房子交給你們處理。」櫻子斷然道。
「為什麼?你不相信我們嗎?」
已經沒有耐性和他們推磨了,櫻子同樣沉下了臉色,很干脆地承認了。
「對,我不相信你們!」
短暫的默然之後,繼而一片憤慨的怒吼仿佛驚天駭浪般涌向櫻子。
「你太過分了,櫻子!」
「我有什麼過分的?你們以為我不知道你們在想什麼嗎?」
「除了幫你以外,我們還能想什麼?」
「除了幫我以外,你們什麼都想!」
「你……」
于是,他們繼續為了該由誰來負責賣房子而爭執不休。對櫻子而言,這實在是一件令人厭煩的事,即便她早已下定決心,決意要獨自為兒子奮斗到最後一刻,但才與貪婪的「親人」交戰片刻,她已經開始懷疑自己能不能活到救回兒子那時候了。
然後,就在她竭力保持住最後一分理智,努力不讓自己失去鎮定地咬牙切齒的說︰「房子是我的,我決定要怎麼樣就怎麼樣,你們誰也管不了我!」時,管家美和子突然帶著一臉怪異神色跑來通知她有客人要見她。
這個通知宛若一把大菜刀一樣斬斷了她最後一絲理性,櫻子終于抓狂地大吼,「不見!不見!誰也不見!就算天皇來了也不見!」
然而,情況不容她拒絕,客人已經緊跟在美和子後面進來了,她還沒叫完,大廳口便一前一後出現了兩個男人,雖然是兩個人,但大家卻只注意到前面那個人。
那是個又高又瘦的男人,十足的美男子,五官仿彿特別向上天訂制似的只能以完美兩個字來形容,看似瘦削的體態散發出一種柔和的韌性和貴族式的優雅,還有一股懾人的氣質,特別是那雙眼,淡漠中蘊含著一抹清晰聰穎的智慧光彩,令人無法不著迷地盯著他看。
一見到那個男人,櫻子便傻住了,她呆呆地看著他,有如被魔法定住了似的無法出聲,也無法動彈。
「連我也不見嗎?」
低沉的聲音仿彿解咒魔語般傳入櫻子耳內,她全身一震,霍然回過神來,下一刻,她已然哇的一聲跳起來撲過去哭進他懷里,在眾人的瞠目注視下,櫻子緊偎在來客胸前,隱忍多時的淚水決堤般地狂泄而下。
「文喬、文喬,怎麼辦,念念被綁票了啦!」
注1︰未婚女性的日本和服為振袖,依袖子的長短可分為大振袖(婚禮)、中振袖(正式場合)、小振袖(正式或非正式場合皆可)。婚後需將袖子剪短,即為留袖。
注2︰在日式房子,月兌掉鞋子後最初踏上的地板。
注3︰在日文中,姑姑、嬸嬸、阿姨,和陌生中年女人都稱呼為「歐巴桑」。
注4︰在日文中,伯伯、叔叔、舅舅、姑父、姨丈,以及陌生中年人都稱呼為「歐吉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