再也不乖 第2章(2)

書名︰再也不乖|作者︰席絹|本書類別︰言情小說

堂哥看了看江明紹,然後又轉頭看著長廊下的林森,兩相對比,同意地點點頭。不過——

「就算如此,林森這個人便值得你費盡心思交往嗎?他對你以後的事業有幫助,還是對你的人生有幫助?」

「我只是想跟他成為朋友,倒是從未想過他能給我的人生帶來什麼好處。」劉吉陽朝堂哥一笑。「瞧,這就是林森讓我另眼相看的地方了,他居然能讓我在找不出他對我的未來有什麼助益的同時,還會渴望與他交朋友.我想,這就是所謂的緣分吧?」

「他跟你本來不應該有所交集,但現在卻跟你成為朋友,他是存什麼心思?」他了解堂弟好交友的性子,也不太意外他會想跟林森這樣的人結交。但反過來想,林森為什麼會跟吉陽成為朋友?對他而言,吉陽能帶給他什麼好處?

劉吉陽想了想,笑了。

「既然本來就是我強求來的,不管他基于什麼心思開始願意走進我的生活圈,我都樂意承受。我滿在意他這個朋友的。」

「我知道我知道,你總想交遍五湖四海的朋友,最好是各行各業、各形各色的人都能交到。明明只應該在公子哥兒堆里混的人,偏偏有這樣奇怪的交友癖。真服了你,等你以後吃虧了,就知道為什麼‘物以類聚、人以群分’會是流傳幾千年的至理名言了。」堂哥輕哼。

劉吉陽微笑喝了口水,沒有反駁。正覺得休息夠了,可以再打一局球時,堂哥突然拍拍他肩膀,眼中帶著好奇兼有趣的神色,指著長廊的方向道︰

「嘿,在場兩位最閃亮的明星即將踫撞了。這樣王見王的場面多麼難得,我們速速過去圍觀吧!」

劉吉陽一怔,迅速轉頭看過去。果然看到江明紹帶著他的混血大美女正走到林森面前,似乎正在詢問林森什麼,打斷了林森的閱讀。

江明紹怎麼會對林森感興趣?這兩人,一個是太陽,一個是月亮,怎麼想都不該有所交會的。

早上在別墅會合時,江明紹可是對林森沒一點興趣,逕自就拉著女友玩兒去了,一點也沒給劉吉陽介紹林森的機會。

千方百計想跟江大少攀上關系的人多到已經讓他厭煩,所以江大少非常不喜別人對他引見陌生朋友,常常一群新朋友在自我介紹時,他都會走開。當然,這次也不例外。所以他不算「認識」林森,當然更不應該對林森感興趣。

那麼,為什麼現在他會走到林森面前跟他說話呢?

一方面是好奇,一方面是基于主人的職責,劉吉陽與堂哥很快往兩人所在方向定去。

「嗨,你是林森吧?我看了你好久,才敢過來認你!」混血兒大美人一反對其他人的冷淡,一雙美眸亮晶晶地盯著林森看,熱情的笑容緣是百花齊放一樣的炫人心神。

「你是?」林森抬頭看著美女,確定不認得她後,于是開口問。

「我們在比利時見過一面的!就去年的IBO大賽會場,那時我們都獲得金牌,大合照時,我就站在你左手邊……不過我想你是不會記得這樣的小事的。」美女向他眨了眨眼。IBO,是國際生物奧林匹亞競賽的英文縮寫簡稱。

「你好。」他確實不記得。不過還是禮貌地打了聲招呼。

「好啦,認完人了,可以走了吧?」江明紹撇撇嘴,站在美人兒身後半步遠,似是漫不經心地掃了林森一眼就沒半點興趣似的,別開了頭。

「明紹,別這樣,你真該眼他交個朋友的,我瞧在場的這些人里,就他值得你深交。」混血兒美人認真地對江明紹說道。她是極為喜歡江明紹俊美絕倫的皮相的,如果他的內里可以更加充實一些,就十全十美了。

大美人本身正是家世、外表、頭腦都極之出色的人,自然希望男友也是這樣的人,這樣一來,兩人的感情才有機會維持地更長久,而不是輕易消逝在短暫的回國假期里。這不是時間與空間造成的破壞,而是太容易就索然無味,接著就相對無言了。外表的吸引力,也就只能撐住一個月的假期,之後,便無以為繼了。

她回國第一眼就迷上了江明紹,當然她的美麗也立即得到江明紹熱烈的追求,不過兩天的時間兩人便已如膠似漆。這樣的朝夕相處下來,兩人之間的了解,也是非常迅速的。尤其混血美女本身還有著一顆特別聰明的頭腦,不過半個月,也就發現了兩人之間最大的阻礙。

這阻礙不在于江明紹是個女人緣超旺的公子,而在于他就像其他二世祖一樣,貪玩好享樂而不愛學習,這讓他顯得有些草包。

當然,她也知道自己是強求了一點,畢竟哪一個十八九歲的男孩女孩不愛玩呢?像她這樣既能玩又能好好學習的人,畢竟是少數,然而比起會玩,她更欣賞有外表更有腦袋的人。

如果江明紹有林森這樣的頭腦就好了……大美人心中悄悄遺憾著。

當然,江明紹是不可能成為林森的,不過她心中很希望江明紹可以與林森做朋友,所謂近朱者赤、近墨者黑,一個人只要交到好朋友,就會往好的方向發展。目前才十九歲的江明紹,還有機會變成一個內外兼修的完美男人。

不過她的理想目標恐怕沒有達成的機會。這兩個外表很優的男人,在四目相對的第一秒,就確定了「非我族類」的氣息。雖然還沒到相看兩相厭的地步,卻是連個客套的笑容都懶得給。「道不同,不相為謀」的味道濃濃地在周身散放。

有的人天生就是不對盤,在第一眼就知道。

林森是清冷的人,從來不曾主動去結交過任何人;而江明紹從小到大,都是被眾星拱月的那一個,不用他主動示意,就有一大堆人主動向他靠過來,渴求獲得他一點點青睞。

他們在交友的心態上,都是被動的人。當然,江明紹還好一點,身為一個對美女有著憐香惜玉心腸的人,在遇到美女時.還能保有紳士風度,稍稍有些主動;而林森則不,長相再美、才華再高的人,都不能令他古井無波的心為之晃動一丁點。

他總是靜靜地坐在一旁,像棵生長在荒山古岩上的老松,自是葳然不動,誰也不能教他動容。若是真有他煩透了的事,他也不會與人相爭,直接安靜走開便是。

「明紹,你們好好聊一下吧,林森很優秀的。」大美女不是看不出來兩位男性之間的冷淡,不過仍然努力地希望他們能對彼此有點好感。「林森,他是我的男朋友,叫江明紹,他也是個非常優秀的人,也許你們會有共同的話題?」

「共同話題?我想……」江明紹瞄了瞄林森手上那本厚得像字典的原文書,懶得去看清書名是什麼,想也知道是某方面的專業書籍,才會包裝得那樣乏味,書頁里頭的字又多又滿,擠得幾乎看不到空白的地方。「這是不可能的。」他英文與日語的能力都不錯,畢竟他十九年的人生,有大半時間是在美國與日本度過的,閱讀一些文章沒有問題。但就算讀得懂,也不可能會去讀那些莫名其妙的專業書。

他厭惡那種與生活無關的事物,尤其是那些高深到讓人頭大、卻又不知道一般普通人讀來可以干什麼的知識——比如數學、微積分,又比如物理化學什麼的。他求學的人生,總在這些無意義的科目上慘敗,于是也就痛恨上了,自然對那些隨隨便便就能把書讀成頂尖的人,沒有半點好感。

再厲害再會讀書、再怎麼天才,以後還不是來給他當員工效勞?

「怎麼不可能?試試吧,你似乎沒交過這樣的朋友。」大美人苦苦相勸,林森這樣的人她是一直想親近的,他給人一種很穩定安心的感覺,所以希望這種特質也能在江明紹身上呈現,如果真能這樣的話,那她與他就有可能走向最美麗的結局。

「我沒有交過這樣的朋友,不是因為我沒遇過,而是就算遇上了,也不感興趣,不會往來。」江明紹就在林森面前直言無諱。

林森被打擾了讀書的心情,也就沒有繼續看書,他仍然安坐在長廊里的長木條椅上,像是被長廊給同化了,沒有半點參與談天的自覺;也不因為與來人沒有任何交情,而趕人或走人。他就坐著,黃昏的太陽斜斜地將一束金黃潑進這方原來較為陰涼的區域,那金黃色的陽光,悄悄迤邐在他身上,更有幾抹散落在他臉上,讓他原本白皙的膚色,被陽光襯得更加晶瑩。

「林森,你別介意,明紹這個人就是說話直了點,但沒有壞心的。」大美人還在打圓場,慶幸沒有從林森臉上看到一絲生氣的跡象。她就知道這個林森是個涵養非常好的人,真是個迷人的男孩。

「茱麗,如果你打完招呼了,我們是不是該進屋子里去了?方才你不是說想好好做個SPA的嗎?別讓你的美容師久等了。」江明紹開始將他的不耐煩給表現出來。他當然知道女友希望他跟這個家夥交朋友,但他一點興趣也沒有。若是女友再堅持糾纏下去,他擔心自己會控制不住,當下就把她給甩了。

他對美女總是寬容,但那也是有個底限的。茱麗很美,美得足以讓他願意忍受她「知識分子」高高在上的一面!——反正她也就回台一個月,這點時間,他耐性還有。但若是她行事太過沒有分寸的話,那就只好分手了。

「明紹……」本來茱麗還想說些什麼的,但發現江明紹情緒上的轉變,很聰明地停住了這個話題,順著他的話道︰「好的,我們也該進去了。」見江明紹臉色稍霽,胸口微微松了一口氣,轉頭對林森道︰「那麼,林森,我們回頭再聊了。」

「再見。」林森向她點點頭。

「嗤!」江明紹翻了個白眼,轉身先行走人。

「哎,明紹,等等我嘛!別走那麼快!」

兩人很快走遠,還給這方天地一方清靜。

然而,原本可以專心閱讀的人,卻再也沒有看書的心思了。

始終沒有正眼看江明紹一眼的林森,卻在此刻看著江明紹的背影,直到人再也看不見了,也沒有收回目光,仿佛為此陷入某種深沉的思緒里。

而,站在十米開外,安靜旁觀了全程的劉氏兩兄弟,則一頭霧水地望著林森看,不明白一切為何顯得那麼奇怪。就算什麼都看到听到了,還是什麼也都不知道。

氣氛有點詭異,尤其是江明紹與林森之間莫名其妙的不對盤,以及,因為不對盤而產生的隱隱火藥味。

這到底,是怎麼一回事呢?明明是沒有交集的兩個人啊。

莫非是……來自于紅顏禍水的原因?

那個茱麗看來與林森是相識的,也頗有好感,那麼,是不是也可以推斷林森這座向來無波的古井,也忍不住在混血兒大美女面前波動了,于是才會對江明紹投以這樣的注目?

雖然不知道這是不是事實,然而,眼下看來,卻是最接近的了……

至于實情究竟如何,就看接下來還有沒有機會看到兩名出色的男孩再度產生踫撞了。

劉氏兄弟互相擠眉弄眼,暗自拭目以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