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是一個說故事的人。
什麼叫故事?就是一點點的真實、一點點讀者想看的、再加上一點點作者的期望值,所組合成的東西。
所以嚴格來說,我並不是一個稱職的文字述者,上述的幾點,我都沒做到。一直以來,我總是寫自己想寫的東西,加人太多私人的想法、私人的情緒,失去一個客觀的、說故事人的立場。
但是那都不是最重要的,最最嚴重的是,寫別人的故事容易,但是真正要下筆去寫自己、以及身邊的人的故事,那才是最難的。
在寫這個故事之前,我很掙扎。
真的要把自己赤果果地攤開在讀者面前嗎?那還有什麼神秘感可言?讀者會幻滅吧?
所以在「掙扎」了許久後……(極棒的拖稿理由吧?)趁期末考剛結束,腦袋還沒完全恢復正常前,一團混亂地下筆了。否則在我恢復理智,或者看到成績單時,我想我會沮喪到無力思考任何事情的……
喂,那個你!不要再左顧右盼了,這不是序文,你已經進入故事了,相信我,翻開下一頁吧!
這個故事,要先從某年某月的某一天,我突然想不開,決定重拾書本開始。
算是一種職業倦怠吧,我強烈覺得,再寫下去,我一定會乏味無趣至死。但是我還年輕,不想這麼早有生命的危險,而老天爺那陣子又剛好在閉目養神,不太有天理地讓我蒙到了一所學校。
什麼?問我考上哪一所學校?對不起,我不打算讓你知道。
什麼什麼?問我幾年級?對不起,我還是不打算讓你知道。
什麼什麼什麼?你問我什麼都不講,那還有什麼可以說的?有啊,當然有,我不是說要告訴你這個故事了嗎?
這個故事,開始於我身上某個「魔咒」——關於科學所無法解釋的異象,我通常將它統稱為魔咒。
我很會跌倒。
不曉得為什麼,平平路讓我走,我就是有本事跌倒。這不是小說劇情,而是真真確確、血血淋淋的事實,尤其初到陌生地方,十之八九都會「到此一跌,以資紀念」。只不過小說中可愛笨拙的女主角在跌倒時,都有男主角適時出面化解危機,做為一段浪漫邂逅的開始,而我,跌了N次,從沒人成功英雄救美過,唯一的附帶效果,是跑中醫診所像跑自家廚房。
接下來,是不是又有人要問我,魔咒和這個故事有什麼關系?
有,當然有,關系還大得很。這個魔咒,讓我第一次慶幸自己跌得真好,因為,我認識了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