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羽昕
更新時間︰2018-02-15
千萬買主有沒有搞錯啊?她才十六歲耶,爸媽竟要她嫁給那糟老以補虧空的公款。
養育之情至此,她決定替自己“贖身”,以二十五天八百萬的代價出售,而“買主 ”然是個黑發紫眸的超級大帥哥,但他花大錢卻不“享用”她,怎符合“公平交易法” ?
自己一定得讓他覺得“物起所值”才行,沒想到一夜“奮戰”竟得來豐碩的“結果 ”,她有了一對天才雙胞胎,含辛如苦十三年,孩子的爹竟出現在眼前,哇!他不會是 來跟她要“違約金”的吧,還是要她補尚未履行“義務”的二十四天?
難、難不成是要來“采收”他播下的“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