戀後 客人

書名︰戀後|作者︰亦舒|本書類別︰言情小說

考完了試,永正就駕車去渡假。

她說︰「我要到一個沒有人煙的地方去。」

她喜歡大自然,老住那種不要說是電話,簡直連郵局都欠奉的落後偏僻地區去休養精神,不听無線電,不看電視,不讀報紙,世界大事,再也與她無關,親友也找不到她。

我們開頭都很擔心她一去無蹤,也勸過她,後來見啥事都沒有,她回來時又每每容光煥發,就開始羨慕。

這次她又說要去,我不禁發問起來。

「住什麼地方?帳幕?」

「不是,有間木屋,設備齊全。」

「有水電?」

「還有廚房呢。」她說︰「在一個小湖邊。」

「小湖在哪里?」

「在亞里桑那,大峽谷之邊。」

「那種地方?我的媽,你怎麼去?」

「乘車去。」她問︰「你來不來,你可以搭飛機經大峽谷然後轉車來與我會合,我把詳細圖示收在抽屜中供你參考。」

「我會鄭重考慮。」我笑。

其實我約了男友,他將同我一齊到歐洲渡假。

于是永正自己動身去了。

我沒想到我的計劃會有所改變。

男友打電話來說他不能與我出門。

我才花了一天,便弄明白這件事,他另外約了一個他認為是比我更可愛的女子。

我頓時震驚莫名,不知所措,一直提醒自己要處之泰然,維持風度,但心中卻像被人刺了一刀般。

必在家中三日三夜,我決定走出去呼吸新鮮空氣,我翻出永正留下的地圖,決定抹乾眼淚去找她,與她遠離人煙地過一段日子,把事情好好想清楚。

我找到永正,是一日一夜以後的事。

我以防萬一,還是帶了當地一個導游,任何小山路都認得的,找半日才尋到那間木屋。

當時又餓又渴,什麼都不想做,永正來開門,我一進去,倒頭就睡。

醒來了,永正也不問我什麼,給我吃飽了,帶我出去看風景。

這附近什麼動物都有,所以永正手中提著獵槍,雖沒狗熊花豹,但踫見野狼之類,也不是說著玩的。

永正這家伙什麼都行,真令人佩服。她一條粗布褲一件皮夾克便走遍天涯路,長發編成條大辮子,要多瀟酒就有多瀟灑。

比起她,我顯得十分猥瑣,婆媽不堪。

我在木屋中,著實靜下心來。

第二天我們要到小溪畔去打魚,她說。

在這里,衣服要自己洗,飯菜要親手煮,勞動起來,特別有存在感,我覺得永正也成為大自然的一部份,呼吸著自由的空氣。這里沒有人事上的斗爭,你虞我詐,我發覺上帝創造萬物,各有美姿,只除了人。或者太偏激了,孩子們還是美麗的。

在第三天,永正問我悶不悶。

我老老實實說不悶。八默半上床,早上四點多起來,晨曦伴我安排早餐,爐火融融,春天的空氣如水晶,我不悶,但我遭男友遺棄,心情無法不苦如黃連。

她說︰「想想這些山脈,幾百萬年矗立在這里,歷經風霜變幻。我們算什麼呢,你也不必為一些小事介懷。住在城市中久了,自我中心的毛病越來越深,每個人都把自身者成一尊佛似的,這是不對的。在這里我安慰自己︰教授不給我好分數不要緊,河流愛我,樹林愛我。外頭那些成熟的杉木,每株都超過三百年壽命,你知道嗎?」

但永正是個得道的人,一下子就有領悟,她當然看得比我透徹。

我伸伸雙腿,不出聲。

永正找藉口安慰我,我感激。

走了三年呢,忽然把我撇下,這種傷害很難看得開,我已經夠風度的了。

「來,我準你听錄音機。」永正說。

我意外的驚喜,「真的?」

「當然,凡事不要勉強。」她笑,「你還未習慣這種苦行僧似的生活。」

我听的是怨曲。

女歌手微帶鼻音,滿月復心事,卻又只敢泄漏一點點的怨意,敘述她在街角踫到舊情人的經過──

好嗎,有什麼新聞?你還是那麼英俊,一些兒也沒變,那段羅漫史進展如何?打那時就沒有見過你,啊,多謝你幫手,有什麼新聞沒有?我?我還是一樣(當然你無法知道,我還如此愛你)。我有沒有悶著你?真的沒有新聞?

我听得淚流滿面。終于把錄音機扔到床底下,不再聆听。

永正告訴我,這間木屋,以前的主人,是一個女明星,她每拍完一部戲,就來這里冥想。

「她現在呢?」

「賺了大錢,此刻她冥想的地點是尼泊爾山麓。」

我鼻子聞到肉香味,這幾天我們一直吃素及腥,我精神一振。

「煮下了什麼?」

「一鍋洋芋牛肉炖紅蘿卜。」

「牛肉是你帶來的?」

「正是。」

我歡呼。在山野中,特別會得充滿感激,不比在城里,一切來得太易,什麼都不覺稀奇。

我們站在窗前,預測明天的天氣。

「你看天上的紅雲,也許會下雨。」

「這里也會下雨?」

「比城里下雨可怕得多了,天彷佛會隨時攝下來,閃電有幾十米長,叫你懂得大自然的力量。」

嘩。

「吃吧。」永正說。

我懷疑的問︰「這里的水電是怎麼接過來的?」

「離這里約十公里有一印第安現代部落,且有森林管理組,他們甚至有直升機,我們

還是很安全的。」永正笑。

我放下心來,「永正,你可以冒充印第安女郎。」

「是嗎?」她微笑。

永正的風姿是特殊的,其他愛流浪的女郎多數大肆宣揚她們的浪漫︰戴大耳環、披散頭發、曬得棕黑,嫁洋人,穿寬身衣裳,足踏涼鞋。永正不。永正仍然是斯文的淑女,正統的高材生,將來隨時可以投入社會服務,成為要員。那日我們如常早早上床。

我是听到敲門聲而驚醒的。

一睜開眼楮,看到永正已取餅上了鏜的槍。

她真是警覺。

她走到大門前,「誰?」她大聲問。

這時天空中打了一個響雷,忽啦啦地,幾乎震痛我們的耳膜。

「路人!迷途!」外頭的聲音是屬于男人所有。

「附近有管理員的宿舍,你請到那里去,這裹不方便收留你。」永正在門里答。

「在什麼地方?我既餓且渴,我不是壞人。」

「在十數公里外。」

「讓我吃點東西,我實在走不動了。」

永正看看我。我也知道放一個大漢進來,對我們來說是相當危險的事。

我說︰「听他聲音,真的彷佛很累,給他一杯水。」

「什麼時候了?」永正問我。

「清晨四時。」

天上霹靂不絕,忽然又落下滂沱大雨,那雨聲似萬馬奔騰,叫這個又累又餓的人多走十余公里,實是沒有可能的事,小小洪水就可能引起危險。

「罷罷罷。」永正到底慈悲為懷,她打開大門。

門才打開,那個人幾乎是滾進來的,夾看風與雨水,連我們兩人都噴濕,我們三人合力,才重新用力把門推上閂好。

這場雨真的非同小可。

我們松著氣打量不速之客。

雖雲以貌取人,失之子羽,但一個人相由心生,到底可以從五官略得三,他不是壞人。

在這麼狠狽憔悴的情況下,他仍是個英俊的男人。尤其是一頭燦爛的金發,叫人一見難忘。

他冷得發抖,嘴唇青白。

我把爐火撥高,把乾毛巾扔給他,永正自廚房取出一杯水遞給他,他捧著就大口大口的喝,他的情況比我們想像中壞得多,我的天,如果不開門給他,他說不定會倒下來。

一個人,我想,平時無論多麼矜貴,餓他三頓飯,就變為乞丐了。

永正已煮熱了湯,還取出面色白月兌。

他不由分說便搶上前去,大嚼。

永正坐在椅子上不出聲,長輪倚在牆壁上。

本來在這個時分天已經亮,但今日大雨,陰霾密布。

我已經放下心來。

陌生人吃飽後,開始恢復元氣,他掙扎著向我們道歉及道謝。

我問︰「你怎麼會到這種地步的?」

「迷途,把自己估計過高,半路已把背囊棄掉。」

「迷途是最可怕的事。」我說。

那金發男人點點頭,他約莫四十上下年紀,一表人才。他伸出手︰「這次真多虧你們。」

我們連忙客氣幾句。

「如果要休息,請自便。」

「兩位小姐如不介意,我真想除下濕衣躺一會兒。」

永正點點頭。

他進房去。

我低聲問永正︰「可以放心嗎?」

永正說︰「奇怪,一只豹從來不用防另一只豹。」

「喂,這不是講哲學的時間。」

「我想可以。」她說。

我正式噓出一口氣。

「我保證他不是壞人。」她說。

「我們有沒有帶足三個人的食物?」我又不放心。

「你看你,雨一停我們就可以步行到印第安部落,況且我早向他們買了一公噸的食物。」永正笑。

雨漸漸停下來。

「來,」永正說︰「我同你出去看看。」

她套上水靴。

我們沿若木屋車圈走出森林,約一小時後,發覺有一背囊遺棄在地,里面有儀器地圖衣服,亦有罐頭食物。

永正說︰「看樣子他是個有經驗的旅行人,不該把這些扔下。」

「也許那時太疲倦。」

永正點點頭,「又即將下雨,不能躺下,看,他已做了記號,可以隨時回來取。」

我們抬起頭,看到樹梢結著一塊紅手絹。

「來,」永正說︰「讓我們把它抬回去。」

我笑,「那洋小子可真出路遇貴人了。」

「他是從峽谷那邊騾子徑來的。」永正說。

「你怎麼知道?」我奇問。

「看他的行李便知道,」她說︰「還有帳幕預備露營。」

「回去吧。」我說︰「我累了,也許雨會再來。」

我們兩人背起那只包袱回木屋,走得汗淋如雨。

他已經起來了,在門外等我們。

梳洗過後更加儀容不凡,一頭金發幾可令日月失色。夸張?並不,見過你就知道。他熱情地迎上來。

我們把包袱交回給他。

他說︰「真沒想到要兩位小姐出力。」

永正說︰「原始社會中,女性地位一向很高。」

他微笑,「我把兩位廚房中的熟食全部包銷了。」

我們大笑。

中午時分,他就可以動身了。既然有緣相聚,不妨多說幾句。

雨後紅色松鼠在檐前跳來跳去覓食,我們把罐頭啤酒花生米拎出來,坐下慢慢吃著聊天。

永正那種永恆地悠然自得、泰山崩于前而不動于色的神情,真是裝也裝不出來。

客人問︰「你們是華裔?」

「嗯,為什麼不猜是日本人?」我問。

「表情比較開揚,身裁也壯健一點。」他用手比劃著。

「是,我們是中國人。」

「介不介意告訴我,為什麼千里迢迢,移民到這里來?」

沉默的永正開口,「這是一個漫長而淒涼的故事,你可有三十個小時?」

大家又笑了。

我說︰「祖父母那一代已經來了,我們在貴國出世,算是貴國的公民。」

「還在念書吧?」他問。

我又笑,「打算念到三十歲才找事做,不欲離開學校,」我向永正呶呶嘴,「她拿的是網球獎學金。」

「失敬失散,」客人說︰「我少年時期亦拿過壘球獎學金,不過那是多年前的事了。」

「有沒有幫到你?」我問。

「沒有,第二年就退學了,年輕人心神恍惚,無法定下來讀書,五十年代,流行反叛。」

看不出他是個中年人。

「這次本為了替國家地理雜志寫一篇報導,沒想到出了漏子,迷途的事,可大可小。」

永正把啤酒送給他。

「你們女孩子時常來這里?」

我說︰「她每年都要‘郊游’。」

這時我們听到直升機軋軋聱飛過來。

我與永正揚手。

永正問客人︰「要不要帶個訊息回去報平安?」

他猶疑一刻,搖搖頭。

直升機兜個圈子,飛走了。

他說︰「我也常常一出來個多月不與文明接觸,有時去到更遠的地方。」

永正說︰「我也向往更純樸的地方,像阿拉斯加,不過怕雪崩,也要到戈壁,但怕沙漠毒蠍,」她咕咕的笑,「生命中充滿恐懼。」

我說︰「那里比得上大城市中之危機,警匪作戰,就要了途人的命。」

客人看我們說得熱鬧,不禁笑起來,「不知道怎麼報答你們才好……」

我與永正最怕他又提到我們的大恩大德,連忙將話題叉開去。

我說︰「輪到我去準備午飯。」

「大家一起做吧。」客人也打算參予。

「不不不,」我說︰「你們聊天,不許佔我的功勞。」

他們兩人很談得來,我看得出。

午後、永正帶他出發往部落前進,我躲在房內看畫冊。

偉林狄古寧的畫之優劣且不去提他,年輕時之風姿俊朗實屬少有,氣質飛躍在其清秀之五官與身型,令觀者心折。

為什麼帶著這本畫冊?因有人談我只懂得米開蘭基羅,所以生氣。自幼嗜美術至今二十年……真是的。

才翻著書,永正回來了。

我們的客人並沒有離開,他也跟著回來。

「怎麼一回事?」

「大樹倒下,阻塞通路,工程人員尚未趕至,」永正說︰「起碼有十個人在路上指指點點,我看這里快成為游客勝地了。」

她一拐一拐地走過來坐下。

「腳怎麼?扭了筋?」

「不嚴重,剛才是他背我回來,無端端又多走個多小時。」

「不要緊,我們醫藥齊備。」我說。

「這只足踝前年扭傷,至今未愈。」

「你太好動,」客人說︰「要休息半年才會全部復元。」

「我很累,」永正對我說︰「有沒有啤酒?」

我取出飲料時,看到客人替她月兌了鞋子在按摩,永正漲紅面孔。

我放下酒就退出,暗暗好笑。

人生得逢知己,不亦樂乎。在人口上百萬的大城市中,沒遇到投機的人,反而在荒山野嶺中無意得見,真是夫復何言。

傍晚我們聊很多……國家大事、政治局勢、民權前途,甚至美術文學、天文地理……

他真是健談,而且豪爽坦誠,不但是個英俊的男人,內在也非常可觀,很少有這麼上乘的男人了。

我們在一起,忽然之間沒有性別之分,大家都是人,大冢處于平等地位,大家都開心見誠。

一般男女相處很難做到這一點,男女之間最大的矛盾是男人只想與女人共渡春宵,而女人卻往往想與男人白頭偕老,最低限度也得令他全心全意拜倒在伊裙下,故此實在不能和平相處,實像間諜斗智。

我們三人忽然把這種顧慮一筆勾銷,當然融洽。

一下子便到了掌燈時分,伴著蛙鳴出現在樹梢的是一輪明月。中國人一下子便會想︰是不是十五呢?住在南極也會有這種想法,細胞中流傳著這種血液,沒法子。

至今我覺得心中的不平完全化散,不復怨恨。

我留不住男友的心,是我不好,雙方在一起快樂過就可以,兩人都有付出時間心血,消耗了寶貴青春的,不止我一個人。

渡完假返回文明之後,我會記住這個想法。

嘆口氣,我伸伸腿,認為不枉此行。

心還在悲傷,但情況已能控制。

我們的客人稱贊我與永正的美貌。

永正給我打一個「來了」的眼光,我笑。

在洋人眼中,鼻子越扁,眼楮越吊的東方女才算是美女,我們,算是老幾。尤其是永正,一身吹彈得破的好皮膚,牛女乃般,有洋妞的白皙紅潤,無洋妞的粗糙。她只在同胞眼中算是美女。

沒想到他會覺得好看。

這一輪我們都早睡,略遲便雙眼睜不開,撐一會兒,也都休息了。

我與永正擠一塊兒,另一間空房讓給客人。

等到上床,一時又睡不著,大概是說得興奮起來,由此可知人的凡心之熾。

餅幾天我也要走了,不知永正是否與我一起出山。

我不能肯定這次冥思之後是否會進化成為一個聖人,但可以肯定精神松弛不少,以後我也要每年來一兩次。

至天朦亮我才墮入夢鄉。

我醒得遲,剛湊得上吃早餐。

門口停著輛小小吉甫車,是森林管理員來查看我們是否需要幫忙,道路現已暢通。

這樣看來,我們的客人也要與我們話別了。

相處兩日,不禁已生出依依之情,這樣瀟灑人物,以後只怕不易踫到。

送走吉甫車,他們回到廚房來坐下,每人握一罐啤酒,說不出話。

鎮定如永正!雙目也露出黯然之情。

我說︰「也許日後我們可以約會。」

永正搖搖頭,「以後各散東西,很難特地聚頭。」

我不以為然,「那全憑你們想不想見面,多大的困難也可以克服。」

永正微笑,「那麼我們約在紐約帝國大廈頂樓。」

客人不出聲。

我問︰「什麼時候?」

「十年後今日,晚上七時。」水正笑。

客人很難過,他用手托住額角,一派難言之隱。

也許他是有婦之夫,家中已有成年孩子,很難再抽身出來。

可惜,一男一女在這麼難能可貴的機會下踫見,但不能有發展。時間不對,早十年,他也許未婚,但永正還在孩提!晚十年,永正倒無所謂,他已經老了。

你說你說,已配成對的男女是否要感謝上主。

他說︰「我要出發了。」

我們擁抱道別,看他背上背囊離去。

我們在門口站了很久很久,才回木屋。

我問︰「他會不會回來?」

永正說︰「很難。」她低下頭。

「說得也是,他那個環境,很難允許他同圈外人發生感情。」

永正抬起眼來,「你什麼時候發現他身份的?」

「他那頭金發一露就認出來了。」我說︰「誰不認識他?」

永正點點頭,「只有他認為我們不認識他。」

我奇道︰「你沒說你知道他是誰?」

「我沒有,你呢?」永正反問。

「我也沒有。」我說︰「我以為你有。」

「我覺得他應當有些私人生活,他一個人走這條山路,也是為著享受寧靜,一把他的名字叫出來,他便打回原形,那太殘忍。」

我說︰「那麼我們真做了件好事。」

餅一會兒、水正問︰「那麼大紅大紫,舉世聞名的大明星,為什麼狀有不歡?」

我說︰「人是很奇怪的動物,內心不為人知,可能他自己也不曉得,許是為了寂寞。」

永正不出聲。

我問︰「等你足踝方便走路,我們也應離去了吧?」

永正猶自沉思,像是沒听見我說些什麼。

「永正,永正。」

她進房去了。

餅數日我們也離開木屋。回到我們原來的生活崗位上去,一切如常。

我的男朋友果然一去不回頭,他在走新的蜜運,我不會祝他幸福,此刻他的七情六欲都與我無關,他才不希罕我的詛咒或祝福,何必多此一舉。

我們曾在電視與電影中看到我們的「客人」許多次,他催爛的金發與英俊的外表都很熟悉,像是我們多年的老友,可以相信的是,在那短短的邂逅中,我們接觸之深切,也許比他其他十年的相識為濃。

事情還沒有完呢。

我看到新聞雜志上的一段訪問,(他很少接受訪問),他說及當公眾人物的煩惱︰

「……即使到小鎮去,也不能避開人群的熱情。在一─小咖啡店中,女侍的手開始發抖,咖啡潑瀉,我便知道事情已經完結,有人打電話給親友,我便馬上離開。」

「但是他們會把車開出來緊隨我尾後,我只好改道折返紐約,有什麼分別呢?反正紐約的人也一樣熱情。」

我看得笑出來。

可憐的公眾人物,名氣來自群眾,公眾可以愛你,也可以冷淡你,公眾可以給你,也可以取走,罵你贊你,都是給你面子,請苦笑吧,有什麼是不要付出代價的呢!不能忍受嗎?請隱姓埋名去,千萬不要抱怨,千萬不要有煩言,請慶幸名字為社會公用,有那麼多人在乎你說過什麼,做過什麼,同你斤斤計較。

我繼續讀那篇訪問︰

「……我生平最愉快的日子?毫無疑問,是在一次旅行迷途後受到熱心人招呼的那兩天。」

我一震。

「在那短短幾十個鐘頭中,我如沐春風,這個記憶是我畢生難忘者。」

我立刻拿給永正看。

永正讀完後,將雜志放下。

「要不要剪下?」我問。

「不用。」她說︰「記憶藏在這里。」她指指腦袋。

我覺得很對。

一次相逢,以後各走各路,記憶長存。三天是這樣,三年也是這樣,人與人之間緣份,有長有短,終有盡之一日,生離死別,不要強求,該放手時應即時放手。

豁達加永正,當然明白。

誰知道呢,也許十年之後,他們真的能夠在帝國大廈頂樓相逢,再續前緣。

那時候,他的一頭金發,不知是否還如今日般美麗,啊,人與人之間的悲歡離合。

但今日,我們還得做今日該做的事。我收拾書本,與永正出門上課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