好半晌,葉知瑾才找到自己的聲音,顫巍巍的問道︰「你在說什麼?!」
「小佷不能娶令嬡,這門親事還望葉老爺走一趟蕭府,取消作罷。」他把話說得清清楚楚、明明白白。
已經顧不得結果,他定要把事情鬧開,最好讓葉霓知難而退,否則到時候,蕭家面上不好看,葉家也不會榮耀。
他這是拉人一起跳崖的做法,要死有伴,怕粉身碎骨?就快點想辦法。
他不樂意自己在這邊憤怒叫囂,旁邊的人卻拿他當跳梁小丑,好日子?大喜事?很好,他就讓他們看看清楚,到最後會是喜事還是喪事。
「這、這……這是親家的意思嗎?」葉知瑾猛喘息,越看越順眼的女婿,變得礙眼到家。
「家父、家母不願取消這門親事,但小佷堅持不肯與葉府結親,這才親自走一趟,還望葉老爺出面。」
「胡鬧!兒女婚事,誰不是父母之命、媒妁之言?你能作什麼主,你現在立刻回去,我就當你今天沒來過,不與你計較。」讓他出面?想得美!好好一樁親事,為什麼要退?葉知瑾氣到全身發抖,現在的年輕人是怎麼了,沒腦子、沒品德,什麼渾話都能說的嗎?
葉夫人這會兒才反應過來,連忙把人往外推。「你快走吧,今兒個的事,葉府絕對不會往外傳,你別亂來,離迎親還有三個月,你回去好好想想,總會想清楚的。」
蕭易禮瞥她一眼,目光冷峻,心底暗嘲,她當然不會往外傳,女兒被男方取消親事,這種事傳揚出去,日後葉霓還能尋到親事?這年頭男人可以任性,女子卻只能遭殃,要不是這樣,他何必走這一趟?他就是算準葉家會比他更緊張,才會拖他們下水。
葉夫人望向蕭易禮,頭一陣陣發疼,怎麼辦?霓兒非嫁他不可啊,否則……
打從葉霜嘴里套出話,知道德王世子的克妻是謠言後,雲兒、霓兒一心想嫁給衛昀康當側妃,依兩個女兒的手段,她倒是不擔心會斗不過葉霜,問題是兩個女兒看上同一男人,總不能教她們姊妹鬩牆。
霓兒心思淺,雲兒城府深,怎麼盤算,都是雲兒比較合適進德王府,但霓兒性子倔,要是知道當娘的偏袒雲兒,肯定不會善罷罷休。
這段日子,她費盡心思,老帶著女兒往蕭家跑,見識蕭府的吃穿用度,她苦口婆心,一張嘴說到口干舌裂,好不容易說動霓兒定下與蕭府的親事,這會兒,萬一親事不成,豈不是……她連想都不敢想。
不行,霓兒無論如何都得嫁進蕭家!
「我已經有喜歡的女子,倘若葉霓姑娘強行嫁進蕭府,不會幸福的。」
他今來到葉府來鬧這出,竟是為了一個女人?葉知瑾突然松了口氣,只不過是一個女人,小事,天底下哪個男人不三妻四妾?他自己身邊就有好幾個姨娘,喜歡人家娶進門便是,何必鬧大。
葉知瑾道︰「葉家女兒旁的不敢說,這點當家主母的氣度還是有的,你有喜歡的女子,待霓兒進門之後,再領回去當姨娘,霓兒定會喝了她的茶,認下她的身分。」
「可我並不想委屈她做小。」
「不委屈她做小?你的意思是要委屈我家霓兒?不行,蕭家別想搞什麼平妻,我絕不同意!」葉夫人一听,急忙尖聲嚷嚷。
「小佷與葉夫人意見一致,我不會娶平妻,我要娶那女子為正室,因此還是請葉大人主動退親,否則日後受苦的只會是葉霓姑娘。」蕭易禮說得斬釘截鐵,非要讓對方明白自己有多堅定。
「胡鬧,走!現在我與你回蕭家,問個清楚,這門親事誰說的算數。」葉知瑾氣急敗壞,一把拉著蕭易禮就要往外走。
葉夫人擔心事情要是真的鬧大,婚事無法順利,她正在往宮里使力,想幫雲兒在德王府謀一條出路,倘若霓兒的婚事出了岔子,可怎麼辦才好?她一把拽住葉老爺,急忙道︰「有話好說,大家都別鬧意氣。」
葉知瑾恨恨甩開蕭易禮,指著他的鼻子怒道︰「無官無名,爾等布衣沒有資格同我說話,想退親?可以!回去讓蕭老爺出面,我倒想看看,他有什麼話對本官說!」
葉夫人看看丈夫,再看看蕭易禮,兩人硬踫硬,只怕會壞事兒,于是緩步上前,好言再勸,「蕭二公子,你這行止不恰當,既是家里替你訂下親事,為著門庭、為孝道,你都該遵從父母之命。大家都年輕過,知道男人心里總會有那麼幾個放不下的女子,現在看得重,是因為喜歡上了,卻尚未納入翼下,倘若……時日一長,自然也就看淡了。
「我這話也不是要你放手,只是想勸勸三公子,身為男兒還是以成家立業、開枝散葉為首要,你喜歡便喜歡,我們家霓兒性子善良,也不是個不容人的,到時,你盡避把人給娶進門便是。
「只是退親這種話,千萬不可以輕易出口,女子最重名節,兩家訂下親事,不管你認是不認,霓兒都已經是蕭家的人,你萬萬不能講出如此不負責任的話,倘若非要退親,也請蕭家給個說法,看看是我們家霓兒做了什麼大逆不道的事,才會落得如此下場,否則……」
她想勸蕭易禮打消念頭,沒想到這時候婢女進廳里稟報,婢女驚慌失措,滿露驚恐,看見老爺夫人的同時,雙膝一跪,淚水滾下。
「發生什麼事?慌慌張張的,不成體統!」葉知瑾覺得臉上無光。
「老爺……」婢女哽咽道︰「小姐听說蕭少爺想退親,一個想不開,投自盡了……」
阿禮離開的七天以來,葉雪每天都很想他。
那天他是這麼說的——
我有姑姑、姑丈的消息了,我想去見見他們。
沒有人能夠說不,那是他留在京城數月的主要原因,即使大家心都懸著,擔心他一旦見著姑姑、姑丈之後,會馬上離開葉家,投奔真正的親人。
但臨走前,他向她保證——
放心,我很快就回來,回來時,我會帶工匠一起,到時候我們就準備蓋房子吧。
他是個很有責任心的人,明明時間已經不早,他還非要陪著她去和王叔談買賣宅子的事,連手續都到官府里辦清楚了,他才去尋訪親人。
只是,真正讓葉雪牽掛的,另有其事。
那天白天,阿禮終于剃掉大胡子,他們看清楚他的真面目。
他長得不差,雖不是花美男,卻有一張端正、干淨的臉龐,不需要太多的打量,就可看出他是個正直男兒。
然而,她並不是因為阿禮樣貌端正才對他牽掛思念,而是因為後悔……
後悔什麼?
後悔當天,她沒有把話對他說清楚。
只是在那個當下,她真的無法說明白,時間窘迫、親人在場,更何她也擔心他會誤解,以為她試圖冒名頂替,衍生其它想法。
她其實有些感嘆,如果在他講出自己的奇遇記之前,她先看清楚他的真面目就好了,如果她能夠早點認出他,比他更快提出香港兩個字就好了。
可惜,她晚了一步。
听胡涂了嗎?可不是,就連葉雪自己也很胡涂,整件事情就是亂七八糟。
好吧,話說從頭。
葉雪大學未畢業就考上精算師,被香港銀行以百萬港幣的年薪挖角,畢業後理所當然去那里工作。
這件事不但讓她贏得驕傲,也讓學弟妹們以一種贊嘆崇拜的姿態仰望她,為此,她相當得意。
她偷偷想著,如果她說自己是台灣之光,不算夸口吧。
但是一分錢、一分貨,老板給這麼高的薪水,自然必須付出相對的勞力與價值。她一天工作十二個小時,面對上司無止無盡的要求,壓力大到晚上偷偷躲在棉被里痛哭。
可她是多麼自負的女生,工作再辛苦,也不會到處訴苦,何況在那樣競爭的環境下,環繞她的,沒有朋友,只有對手,因此任憑壓力再大,她也只能咬牙吞下,不喊累、不哭訴,甚至連打包回台灣的想法都不敢有。
不管什麼時候打電話回家,她都使勁兒在電話這頭拉起笑臉,語調輕松地告訴家人,「我很好,工作勝任、老板看重,你們想要什麼盡避告訴我,下次休假我帶回去,不要客氣哦,我的薪水高嘛。」
她非常辛苦,只有自己知道。
直到那天,她下班開車回家,上路不到十分鐘,她就撞上一個男人。
不對,有撞上嗎?她不確定,因為沒有听到踫撞聲,她甚至不知道他是怎麼憑空出現的。
一發現他,葉雪立刻踩煞車,車子在他身前停了下來。
他與她對視,三秒、五秒……或者更久,她受到驚嚇,腦中一片渾噩,直到他在她眼前緩緩趴倒,她才回過神。
他是個奇怪男人,束著長發,穿著一身怎麼看、怎麼怪的古裝,那樣的裝扮,她只能聯想他是個演員。
他沒有流血,卻暈過去了。
她打電話叫救護車,把車子停在路邊,跟著他上救護車,一路上,她害怕得厲害,好幾次想打電話回台灣求救,她怕他腦震蕩,怕他再也醒不過來,她握住他粗粗的手掌心,不斷喚他。
猜出來了嗎?沒錯,那個人,就是阿禮。
荒誕?她同意。怪異?她承認。但她都可以從未來穿越過來,憑什麼他不能從大魏朝穿越到二十一世紀?
做完各項檢查,結果顯示他沒有外傷、內傷,各方面都很正常,在葉雪好不容易稍微放松心情的同時,他清醒了。
可是,他什麼事都記不得,不知道自己姓什麼、叫什麼,不知道自己的家在哪里,醫生找不出理由,只能說他是強烈踫撞,導致短暫失憶。
強烈踫撞?呵呵呵,又是一個羅生門。
葉雪無法和醫生爭執,誰讓她沒裝行車紀錄器,所以她請假在醫院陪他一個星期,然後帶他回家。
在醫院的那個星期,兩個陌生人面對面,有點尷尬,自我介紹成了認識彼此最好的捷徑,只是他根本記不得自己任何事,于是發言權全都落在她頭上。
她先跟他聊自己的家人,身為老師的父母、天才哥哥、傻氣妹妹,聊起家人,她的話變得很多,在生活很辛苦的香港,想念家人,變成她生活中最甜美的事。
她不訴苦的,從來都不!她驕傲自負,她認為訴苦是弱者的行為,但她在他面前破例,當話匣子打開,她不斷說話,說完家人、說童年,談她求學時期的豐功偉業,她也偷偷說出對哥哥的嫉妒,說她拚死拚活念書,不是為了比同學強,而是想拚過哥哥,即使她很愛大哥、崇拜大哥。
再然後,她說了香港這份令人驕傲的工作。
「知道嗎?我的同學大學畢業,除了當兵、出國、考研究所之外,進入社會工作,一個月的薪水了不起是三萬塊錢起跳,家住在北部的還好,如果家在南部,光是房租、吃飯都不夠用,但是我的薪水是同學的七、八倍。」
她不知道他到底听得懂不懂,因為那個星期,他始終沒有開口說話,不過他總是很認真專注的听她說話,不懂的地方還會提問,這種听眾是所有演說者最愛的對象。
所以她難得的稍稍卸下驕傲的武裝,透露了自己的辛苦。
他給的反應簡短,但他的表情會讓人忍不住說得更多、更多。
那次的傾訴之于葉雪,是個相當特殊的經驗,她從不輕易對人剖心,可是一個陌生的、失憶的男子,卻把她的心情一點一點牽引出來。
她說話,他听話,她講得淋灕酣暢,他听得滿臉笑靨,他們成為再有默契不過的朋友。
朋友?真奇怪,在他清醒後的幾個小時內,他們就成了朋友。
那天她有了新的體悟,原來示弱並沒有想象中那麼困難,原來把辛苦說出來,會讓人的雙肩不再沉重,她在他身上得到嶄新經驗。
一個星期後,她幫他辦出院,帶他回到租屋處。
他是從那個時候起,才開始對她說出完整的話,從此溝通不再是單方面的事,兩人之間,不再是她的喃喃自語。
她不喜歡唱獨角戲,所以他開口說話,對她來說具有重大意義。
他的雙眼炯炯有神,他的態度端正,他知禮守節,他有一堆現代男人沒有的優點,他甚至連她的手都不敢踫。
她租的是套房,夜里,她在床中間擺一件薄被,楚河漢界,說好誰也不侵犯誰,但即使這樣,他還堅持把被子拿到屋外,打算睡在大樓走廊。
她不懂他的堅持,卻覺得他靦腆得好可愛。
當時不理解的事,現在終于明白了,原來啊,他是保守可愛的古代人。
他在她家里住了三個星期,那二十幾天是她在香港最幸福快樂的歲月。
每天下班回家,她會看見他的笑臉,兩人還會一起去吃宵夜,他的酒量很好,不像她,兩杯啤酒立刻掛,但是她不擔心醒來會躺在冰水里,並且發現自己少一顆腎,因為身邊有他,她一定會平安到家。
那三個星期,每天都會發生一些新鮮事,那些與他有關的好事或麻煩事,總讓她分外期待回家。
她戲稱他是小狼狗,他卻問她,「小狼狗是什麼狗?」
她沒想到失憶的他,連這種事情也不知道,還促狹地帶他到狗店找小狼狗。
他和店員聊過後,對她說︰「以後我是你的大狼狗。」
只因為店員說狼狗英勇忠誠,會守護它的主人。
她不是他的主人,她不需要他的忠誠,但他堅持,再次宣示「以後我是你的大狼狗」。
她把這句話當成承諾,她開始考慮讓兩人的關系往上攀爬,盡避她連他的姓名出身都不知道。
對,這個決定相當危險,依她謹慎小心的性格,絕對不會做這種事,但她做了,因為他說要當她的大狼狗,直到……
她想這輩子她都忘不了那一天。
那天香港下雨了,雨勢滂沱,撐著傘跋路回家的她,下半身濕透,即使這樣,她還是開車繞到一間很有名的甜點店,買了一個蛋糕,她要慶祝兩人認識滿月,她還打算在那個晚上問他,「狼狗先生,當我的男朋友好不好?」她要告訴他,「不必急著找回記憶,我有足夠的能力養你。」她還要說︰「跟你在一起的每分鐘,我很快樂,我希望能夠延續這份快樂。」
她不是傻子,她很清楚這樣的交往必須冒一點險,誰曉得他的記憶里,有沒有一個叫做妻子或女朋友的人物,誰曉得當記憶鋪張開來,他的生命還會不會與她出現交集。
但她就是固執地想這麼做,即使危險率高達百分之九十九。
然後她冒雨回到家,開心的打開大門,卻驚愕的發現屋子空蕩蕩的,沒有他的身影。
她瘋狂地屋里屋外到處找,只有八坪的小套房,一眼就可以看清楚他不在,但她不願放棄,她連床底下都找了,她還爬上頂樓,又搭著電梯一層一層找,她跑到樓下,按每一戶的門鈴,心急地問住戶們,有沒有看見她的大狼狗……
他失蹤了,徹底從她的生命里消失,她不曉得他失蹤的理由,甚至連報警都無法,因為她不知道他是誰,而且她……不是他的什麼人。
那天之後,寂寞、辛苦再度光臨,悲傷侵佔了她的生命,她不敢猜測他究竟去了哪里,即使心里再清楚不過,他是已經恢復記憶,回到自己的正規生活。
她依然在期待著,期待某天門鈴響起,大狼狗回到她的世界。
只不過,期待總是一次又一次的落空……
但是現在她明白為什麼他回不來,因為他遺忘她,因為他與她距離幾百年的光陰,她也終于清楚,為什麼老天爺要讓她穿越到這個格格不入的時代,因為她與他,注定要再度重逢……
長長吐氣,葉雪仰望星空,低聲道︰「阿禮,我的大狼狗,快回來吧……」
收回目光,她磨墨,提筆,在紙上寫下新小說的書名——
重逢,在千年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