筆事終于寫完了。這與其說是一個相愛的故事,不如說是一個相知的故事。我一直認為兩個人之間彼此了解信任很多時候比相愛更重要。沒有了解信任的愛情往往會帶來很多的彼此間的傷害折磨,一重重的誤會,一次次的錯過,平白多了無教苦難和淒涼。而二人相愛之外,若還能相知相惜,則是這世間最大的福氣了。
所以我寫慕容若與朝衣互為知己。
他知道她,她也明白他。
慕容若眼中從沒有公子丫環之分,在他心中朝衣就是朝衣,愛上了就是愛上了。
朝衣心胸廣闊,不因苦難介懷。只是因為身為婢女,很多事不能做,很多事做不得,所以漸漸習慣了處處考慮上下之分、身份之別。所以在慕容若表示愛意時才會驚慌害怕躲避。但她最終還是沒有一直錯下去。因為她有真正的勇敢,在曾經數次失望後,還敢于去追求幸福。因為她了解慕容若,所以不會用自以為偉大的理由來離開他,傷害他。
因為他們彼此了解,所以不曾因為不幸而互相折磨。
即使是朝衣容貌受到損傷,也可以輕輕淡淡,不加介懷。
朝衣相信慕容若不是因為容貌而愛上自己,自己若因容貌而離開他,便是看輕了他,也是根本不了解他,這才是真正配不起他。
慕容若也因知道朝衣的胸襟,才可以如此與她坦然相對,說笑不忌。
他們彼此信任了解,這才是我最重視的。
我不喜歡相愛的人彼此不了解,互相誤會,互相指責。更不喜歡相愛的人,為著一些對方根本不在乎的事而耿耿于懷,平白在愛情中制造麻煩。自以為是偉大是為對方犧牲,其實是根本不明白對方,令對方乎白受了無效折磨。如果你根本不理解你所愛的人,那你還有資格去說愛嗎?
所以,我只想講一個淡淡的沒有大多起伏沒有大多波折,只有一份最真摯信任與相知的愛情故事。
他們彼此相愛,他們彼此相知,他們彼此相伴,一切便已是足夠。
朝衣與慕容者之間的愛是我所理想化了的愛,而歐陽倩兮在感情婚姻上的追求則是現實的。
我並不想批判她。她就像是現實中一個家中較有條件的女人,年紀已長,便暗中尋找合適的伴侶,看到各方面符合條件的男性,就會心動,就會有所追求。有時,也會在不同的男子中搖擺權衡。因為考慮著太多的現實問題,所以不曾放大深的感情進去,所以失去了,也只淡淡悵然,不會歇斯底里做傻事。
我向來不屑那些使用陰謀手段追求不居于自己的男人的女人。只是覺得那些女人蠢到了極處。對方喜歡的從來不是自己,縱然不擇手段壞人姻緣,自己也得不到愛情,這等沒有意義的事做來何用。其有時間,何不放開心懷,去尋找另一份屬于自己的愛和幸福呢。
所以歐陽倩兮可以很快放下心結,接受朝衣與慕容若,既利人也利己。她不是一個壞女人,只是一個現實而明智稍顯自私的女人。
(以古代的倫理而論,她令朝衣伴慕容若,而同時承諾將來給朝衣以待妻的身份,可以算得上是極厚待朝衣,對她很負責了。當然,在現代人看來,這是很自私且荒謬的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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