愈擁抱愈寂寞 第四章

書名︰愈擁抱愈寂寞|作者︰蔚湛|本書類別︰言情小說

凌晨四點,駱恩與回到家。

看著淺蘭匆匆離去,一種難以形容的感覺浮上,SoulPower里的一切頓時讓他意興闌珊,所以他勉強待了好一會兒,還是決定干脆回家洗澡睡覺。

睡前,他想起她笑起來的表情。

不懂為何自己明明很累,腦袋卻還是停不了地想著一個人。

他彷佛正在戀愛,沒有一個女人能讓他如此精神抖擻,無法入眠。

去夜店本來就期待艷遇,不然人們去那種地方干麼?但……淺蘭也是嗎?

如果今天不是遇到他,她是否也會跟另一個陌生男子閑聊一夜?

原本他並不排斥會去那里的女人,可是,如果她也跟大部分的人一樣,是為了排遣寂寞才去的,那麼他會好失望。

她不該是坐在酒吧里等著被搭訕的女人,她不該在微笑的同時顯露一絲落寞,這麼美好的夜晚,她應該是在家里讓心愛的男人寵愛著。

驀地,他感到胸口緊室得難受,突然很希望自己成為那個幸運的男人。

她對他應該也是有感覺的,不是嗎?

明明感覺到暖昧在暗涌,氣氛如此美好,為什麼她說走就走,連個電話號碼也不留下?

他跳下床,從褲子的口袋里翻出手機,不假思索撥出了一通電話——

「喂,你睡了嗎?」他打給今天一同去SoulPower的好友沈群哲。

「阿與?」電話另一端的聲音听起來很愛困。「都快天亮了啊,你怎麼還不睡?」奇怪,駱恩與什麼時候換號碼了?但此時醉醺醺的他實在沒力氣去想這個問題,拜托趕快讓他安息吧。

「你有楊培妮的電話嗎?」他記得他們好象認識。

「有啊……明天再給你好嗎?」這家伙是發情了嗎?竟然為了一個女人狠心挖好友起床。

「好吧。」算了,明天再問好了,搞不好楊培妮正在睡覺,打電話把人吵醒就為了問個電話,也很沒品。「那先拜了。」說得輕松,他根本沒想到自己正在做同樣沒品的事。

他倒向床鋪,硬逼自己入睡,彷佛才睡了一會兒,就被手機鈴聲吵醒。

駱恩與迷迷糊糊地接起來,喂了一聲。

「喂?」是一個男人的聲音。「我打錯了嗎?」他頓了頓,彷佛在確定號碼的正確性,駱恩與都還搞不清楚狀況,就听到他氣急敗壞地吼︰「為什麼淺蘭的手機會在你這里?」

原以為是打錯電話,被吵醒的駱恩與正想吼回去,听到那個名字,他愣了一下。

「你是?」暫且壓下所有的疑惑,駱恩與平心靜氣地問。

「我是她未婚夫!」趙毓文咬牙切齒,一副要殺人的樣子。

「喔。」他靜靜地思考了下。「這支手機是我在街上撿到的,我不知道主人是誰。」她不會想讓未婚夫知道她去夜店吧?他這麼想著,于是幫她編了個小謊。

「是嗎?」趙毓文懷疑。

「我沒必要騙你。」既然這麼會懷疑,為什麼不把未婚妻管好,還讓她跑去夜店挑逗其它男人,害別人心動?他愈想心情愈差,話里有著怒火,還夾雜隱約的妒意。「這手機我不想要,一直替陌生人接電話我也很困擾,請你快點來拿回去!」

「不用了。」他人在台南要怎麼拿啊?「那我打家里電話給她,謝了。」

快速掛上電話,駱恩與立刻撥自己的手機,結果竟然是關機狀態。

他想起某個畫面,她拿起自己的手機,說她的手機跟他的一模一樣,那時他覺得真有默契,那麼樣的巧合,幾乎要讓他錯以為那是天意……

原來她才是個玩家。要訂婚了還故意藉機拿錯他的手機,制造兩人見面的機會。這算什麼?結婚前的放縱?

真沒想到她會是這樣的女人。

心情差透,很好,這下他真的睡不著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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淺蘭睡到昏天暗地,還是擺月兌不了被電話吵醒的命運。這次響的是家里的電話,不是手機,索命追魂般響了好久,像非得把人叫醒不可,她只好認命地從被窩爬出來,接起床頭電話。

「喂……」她打了個大大的呵欠。

「淺蘭!」趙毓文氣急敗壞的聲音,瞬間把她嚇醒。「你的手機怎麼會是男人接的?」

「我不知道啊。」她的手機不是就在枕頭旁邊嗎?

「你昨天跑去哪了?」

「我……我……」她心虛,只好扯起謊來。「我和同事去逛街,逛完就回家睡覺了啊……」完了,是不是東窗事發了?萬一讓趙家父母知道她去夜店,那就不得了了,以他們家那麼保守的觀念,說不定從此會對她印象大壞……

「那就對了,你的手機就是在逛街時弄丟的。」趙毓文開始數落起她,像在罵個小孩。「我打你的手機,是一個男人接的,他說他撿到你的手機。本來我嚇一跳,想說你手機怎麼會在別的男人手上,原來是你逛街時弄丟被人撿去,你怎麼做事這麼迷糊?手機里的電話號碼如果外流怎麼辦?如果對方拿去打國際電話,你不就慘了?趕快打客服專線跟電話公司掛失……」

平時淺蘭完美到無可挑剔,現下他逮到機會了,就乘機念個不停,滿足一下男人的虛榮心。

這下睡蟲全都被趕跑了,淺蘭坐起身,一面听著趙毓文叨念,一面把手機拿起來察看。

一看不得了,通訊錄里記錄的全都是陌生號碼,她這才想起來,剛才睡夢中听到的鈴聲根本就不是她原本設定的。

「我知道,我會處理上她匆匆掛了電話。

淺蘭起身,到浴室梳洗,她開始努力回想昨天的經過。

可是經過漫長的睡眠後,酒精被身體代謝掉了大半,腦袋卻還依然渾沌著。

到底手機是在什麼時候被掉包了?她渾然不知,也想不起來,狂歡一夜得了失憶,只隱約記得昨夜愉快的心情。

最好的辦法就是打電話到自己的手機,看撿到手機的人是誰,然後約個時間和地點把手機換回來。

淺蘭拿了毛巾把臉擦干,就坐回床上把手機開機。

外頭的陽光漸弱,下午了,她這一覺睡得真久。

她突然發現打自己的電話號碼還真是件很怪的事,等待的時間里,有一種說不上來的感覺。

電話接通了,她清清喉嚨,禮貌性地喂了聲。「你好,我想請問,你是不是撿到我的手機?」手機莫名其妙地掉包,搞不懂來龍去脈,她有些忐忑。

「你總算打來了。」對方馬上認出她的聲音。「我是駱恩與。」

「為什麼我的手機會在你那里?」她覺得很不可思議,但心里卻有一絲絲的高興,畢竟她從沒想過還能再跟他聯絡,以為昨夜離開後,一切都結束了。

「我才想問你為什麼呢!我不停打自己的手機,都快打爆了,結果都是關機狀態。如果真的弄丟也就算了,大不了再買一支,可是為什麼會在你那里?你為什麼要這麼做?這樣造成我很大的困擾,你知道嗎?」

「關機是我不好,對不起。」他電話里的口氣听起來好陌生,冷冷淡淡,還有著埋怨。淺蘭覺得自己好冤枉,明明她也不知情,比他更想搞懂為什麼。

昨晚模糊的記憶開始清晰起來,難道真的是她拿錯了?

「算了,沒關系,趕快換回來就好。」他知道自己反應過大了,于是口氣變得溫和了一點。「我實在不想去電信公司補辦SIM卡,要排隊,手續很羅嗦。而且我電話號碼和行事歷都習慣記在手機里,不換回來太麻煩了。」

「好。」雖然滿肚子疑問,而且他冷漠的態度也很讓人受傷,但還是得跟他見面,先把手機拿回來。她手機里記錄的都是合作廠商的電話,要重新去查實在很麻煩。

「那就約晚上六點半,敦南誠品見。」他不忘交代。「手機要記得放身邊,可以隨時聯絡。如果有人打給我,拜托你報這支電話號碼,要他們打給我……」他頓了一下。「讓別人知道你的號碼你不介意吧?我保證那些人絕不會對你造成困擾,你放心。」

「不會。」她才不怕電話騷擾,騷擾她的人才會覺得無聊吧。「那也先暫時麻煩你一下,在這之前如果有人打給我,麻煩跟他報你這支手機的號碼。」

「我之前不就這麼做了嗎?」他有些輕蔑地笑。「你未婚夫打給你,听到我的聲音還氣急敗壞,結果我說我撿到你的手機,他竟然馬上就相信了。如果是我女友,我打死都不信。」

就是因為那男人打電話來,他才對她徹底改觀。

明明就快結婚了,為什麼昨天還會去那種地方?而且還表現得很認真,彷佛對他很有興趣,害他真的對她動了心。

原來這些都是誤會一場,駱恩與當下覺得自己被耍了,這讓他惱怒。

淺蘭微慍。「他很信任我。」不懂這有什麼好笑的。

「但願如此。」駱恩與又冷笑,他說了再見,掛上電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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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點半,敦化南路誠品門口,淺蘭依約來到。

她穿著剪裁合身的米色套裝,坐在外頭的露天咖啡廳等待著。

她不知道為什麼他要生氣,就算拿錯手機,換回來不就好了嗎?

難道游戲規則就是這樣的?兩個人相識,天一亮之後就變成陌生人,連朋友都不是,一有多餘的牽扯就是不上道?真是這樣,那她再也不會憧憬那種地方,太現實、太冷漠了。

想起駱恩與說到未婚夫三個字時,語氣中微微的輕蔑,就讓她心里好不舒服。

其實她並不想讓他知道這件事,也希望一切能在最美好時說再見,沒想到上天跟她開了個玩笑。現在,駱恩與是怎麼看待她這個人的呢?

想到待會兒的見面,她惴惴不安起來。

她今天的穿著適合嗎?她的妝化得還可以嗎?她準時赴約會不會太刻意?想著想著,淺蘭忍不住失笑。

人家都知道她有未婚夫了,她還在期待些什麼?

手機鈴響,她趕緊接起。

「你到了嗎?」聲音听起來很虛弱。

「到了。」而且等了二十分鐘。現在已經快七點了,但淺蘭是好好小姐,這點等待完全在她的忍耐範圍。

「對不起,我身體有點不舒服,我們約改天好嗎?」不是騙人,他此時真的難受極了。

「你在家嗎?」她擔心起來。「要不然這樣好了,我去你家拿手機,順便看看你怎麼了。」

話一出口,她立刻後悔。

想到孤男寡女要同處,他們好象又不是很熟……真是個爛提議。

「我現在在計程車上……正要去醫院掛急診……」

「喔……要不然,你先把手機拿來給我好了?」既然出門了,要他順道拿來應該不過分吧。趕快換回手機,以後就不要再有牽扯,不要再讓她有這些不該有的想法了。

「……小姐,我整個下午上吐下瀉,現在整個人幾乎要月兌水,你可以再殘忍一點。」

淺蘭啊了一聲,突然想到睡夢中接到的一通電話。「你媽打電話給你,要你別吃魚丸,好象過期了……」

X!駱恩與暗暗咒罵了聲。「那你為什麼不早說?」真是會被她害死。

一定就是那袋他忘了放進冷凍庫的魚丸害的,中午吃的時候味道也不會很怪,他想到明天開始要到台中一個禮拜,怕魚丸壞掉,還卯起來嗑完,這下真的完蛋了。

「我忘記了……」淺蘭罪惡感好深。「那現在怎麼辦?」

「我先去看醫生,待會兒再說……」他急急掛了電話。

沒拿到手機,淺蘭頓時感到自己的生活月兌序了。果然現代人沒有手機是很不方便的,嚴重到已經變成了一種依賴。

所有的錯誤從她答應培妮去PUB開始,如果沒去,她不會認識他,今天也不會有這麼多問題。

她不知道的是,這個錯誤的開始,即將顛覆她的世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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好不容易才從醫院回來,駱恩與有如從鬼門關前晃了一圈。

他全身無力地癱在自己家里的沙發上,吃了藥,打了點滴,總算恢復了一丁點體力。

都怪那個叫淺蘭的女人,要不是她故意拿錯手機,他今天怎麼可能這麼狼狽?!可惡,肚子痛得想打滾,他臉色發青。

這筆帳一定要算在她頭上。駱恩與忍受著腸胃的不適,憤憤地想著。

如果她不是一個有婚約的人,他大概還不會那麼生氣。

他是討厭女人用盡心機制造機會接近他,但對象如果換成淺蘭,他或許不會那麼反感,甚至在心里竊喜。偏偏她騙了他,而且還裝出一副單純天真的模樣,真是教人失望……

這下手機在她那,該怎麼辦呢?

最近開發新軟體,合作廠商聯絡得很勤,一通電話沒接到,就會超級麻煩。真是的,這下跟他合開工作室的沉群哲一定又會氣翻。

的確,剛開始成立工作室時,他有著源源不絕的精力和創意,近來不知怎麼了,竟愈搞愈沒勁。

電玩軟體的取代性太高,沒有新玩意兒,吸引不了青少年消費群,他每天要壓榨自己的身心,創造一個個與眾不同的虛擬世界,時間久了,他覺得自己快變成精神病患。

設計一棟房子,只要房子沒倒塌,就永遠都會刻上建築師的名字;但電玩不一樣,就算再怎麼新奇有趣,沒多久就推陳出新,一下子就面臨淘汰的命運,沒有人會記得哪個游戲是你設計的。

如果工作有成就感,變成神經病倒也是無所謂啦……但是他發現自己對目前的工作和生活都有些不滿意。

最近制造廠商要跟他的工作室簽訂長期合約,如果答應了,就會替工作室賺進一筆不小的金額,可是,他開始懷疑自己是否已經沒有能力。

他漸漸感覺疲憊,一向瞬息萬變的生活好似陷入泥沼里。他該繼續設計沒有意義的軟體,就為了填飽肚子維持生計,還是回到曾讓他最失望也是最愛的建築領域?

人生走到了抉擇的十字路口,他舉棋不定,才會三不五時跑去背SoulPower散心,否則其實他也不特別喜歡喝酒。

明天一早還得去台中跟投資人開會,討論合作事宜,不管決定要哪條跑道,目前的工作還是要把握好。

唉,但是可不可以不要再跑廁所了?馬的,再這樣下去,他不死也去掉半條命了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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淺蘭第一次發現,自己這麼在意手機的存在。

回到小套房,換下套裝,她到浴室放水泡澡。這時手機卻響了,她匆忙從浴白爬出來,披上浴巾,飛奔到外頭接手機。

不是駱恩與打來的,是一個女人。

淺蘭要她打另一支號碼找人,還沒時間解釋什麼,對方便立刻說了抱歉,掛上電話,速度快得讓人錯愕。

淺蘭把手機放在洗手台上,回頭繼續去泡她的澡。

那些女人听到她的聲音,個個不是抱歉就是失落,大概是把她當成是駱恩與的誰了吧?

熱氣氤氳,她坐在浴白中,不自覺地微笑了。

這種被錯認的關系,有點暖昧,有些小小的甜蜜,雖然,一切應該都只是她一個人在胡思亂想。

電話又響起,她看也不看就接了。

對方喂了一聲,又是個女的。

「不好意思,如果你要找駱恩與,麻煩你打另一支,號碼是……」誤會不能持續下去,淺蘭立刻準備報上自己的電話。

電話一端傳來愉悅的輕笑。「沒想到你還會把男人的嘛,竟然想得到掉包手機這招?」

听到聲音,淺蘭忍不住笑了。「可不可以不要挖苦我?你明明知道我不是故意的。」

培妮假裝吃驚。「你不是故意的?怎麼我覺得你很樂?」

「我哪有啊!」她趕緊辯駁。「我是因為接到你的電話很高興。」

「少來。」培妮哼了聲。「如果真的不是故意的,那干麼不趕快把手機換回來,你不怕你男友生氣嗎?」未婚妻的手機在別的男人那里,鬼才相信他們之間沒關系。

「他應該不會吧,有什麼好生氣的?」她又沒怎樣。

「如果我男友的手機在另一個女人那里,我一定氣翻,絕不可能隨隨便便就放過他!」培妮義憤填膺,有如她已慘遭背叛。

淺蘭哈哈笑。「當你的男人也滿辛苦的。」

「是你神經太大條。」培妮在電話那頭翻白眼。「這是警訊,你懂嗎?當你的男人已經不懂得吃醋,不是因為信任你,是因為他認為你被他吃定了!當他吃定了你,他不再擔心,也不再懂得珍惜……」

淺蘭又笑。「喔……干麼說得那麼恐怖?」存心嚇她嘛。

「好吧!那我問你,你覺得你男友對你有熱情嗎?」

「怎樣才叫熱情?」她反問。

「戀愛的是你又不是我,你好好想想吧!」

幣上了電話,淺蘭坐在浴白里,想著培妮說的問題。

她恍惚地想著,水龍頭的熱水緩慢流下,不知不覺溫度愈來愈高,她渾身被逼出汗,趕緊伸手關掉。

熱情就像這樣嗎?是會燙傷肌膚的,會讓人有感覺的,甚至在還沒燙傷前,身體就自然而然有了反應……

趙毓文對她熱情嗎?打開水龍頭,她掬了把冷水潑上自己的臉,幽幽嘆息。

突然她想起昨晚駱恩與邀她跳舞的眼神,那時她如果伸出手,他會帶領著她去哪里?

那一秒,她感覺自己是活著的,因為她心髒跳動得如此劇烈,因為他望著她的眼神是如此專注,她差點忘了身在何處……

那就是熱情吧?強烈得讓人心驚。

只可惜,天一亮,那感覺就彷佛全消失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