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五歲那一年,他第一次看見那個笨蛋。
她綁著雙馬尾……就是很多蠢男生會喊很萌的那種可愛發型,趴在他的書桌上,好奇地盯著那顆水晶地球儀。
「喂,幫佣的女兒,你的手這麼髒,為什麼還要踫我的東西?」
他隨便開口,她一臉錯愕地撇過臉,圓滾滾的眼楮讓他想到兔子那一類的小動物。
不過事實證明,她的個性可不像兔子那樣溫馴。
丁敏敏是個喜歡耍小聰明的狐狸,有點狡猾,有點小奸小詐,不過到了他面前,她那顆愛算計的腦袋就會當機。
因為他很喜歡整她,喜歡看她敢怒不敢言的模樣,尤其是她不情不願幫他做事情的時候,眼神明明露出想一拳揍扁他的憤惱,嘴角卻是欣然上彎。
他的世界一直很無趣。
讀書、練琴、參加各種菁英訓練的特別課程、吃飯、睡覺、跟著父母一起出席上流社會的派對酒會,從小就開始學著累積人脈,懂得如何虛偽。
丁敏敏的出現,讓他得以將枯燥的心神,從那無趣的世界轉移開來。
好吧,他承認自己是挺愛欺負她的。
但,如果不是因為在意她這個人,他連理都懶得理。
有一回,他剛練完西洋劍,讓司機載他到她就讀的高中附近繞繞。
好死不死,坐在車內的他,正好撞見有個瘦巴巴的男生,將一大束玫瑰花塞進丁敏敏懷里。
她有點錯愕,粉女敕白皙的臉蛋漾開兩朵紅霞,流動水光的雙眸透露出幾分懵懂,一頭發絲被風吹起,像黑色緞帶斜飛在頸後,襯著懷里嬌艷欲滴的紅玫瑰。
那一幕,深深烙印在他腦海心底。
玫瑰?這麼俗氣的花,她也喜歡?
那天返家之後,他覺得全身不舒服,怒意堵塞著胸口,為了解決這種狀況,于是他想出一個好辦法。
他要丁敏敏反過來送他花。
第一個送她花的人不是他,但是她第一次送花的對象,只能是他。
「哪,花買回來了。」丁敏敏一臉好心疼的表情,非常不情願地將已經裝入青花瓷花瓶中的山茶花,放回琴房的桌上。
「你變胖了對吧?」他故意嘲笑她。
丁敏敏瞪大水眸,大聲否認︰「我哪有!」
「如果不是變胖,變大,影響你走路的速度,你的動作怎會這麼慢?」他壞心的瞄了瞄她包裹在牛仔褲下的翹臀。
「陸雅清,你給我小心一點!」丁敏敏怒了,隨手抓起瓶中一朵山茶花,朝著那張笑得很可惡的俊臉丟過去。
他沒被扔中,順手接住那朵粉桃色的山茶花,唇畔的笑意更深。
雖然是她不甘不願之下買的,不過,這花可是她親手送他的。
時光荏苒,一晃眼他們已經月兌離青澀的歲月,按照豪門既定的人生藍圖,他前往美國求學,這個見錢眼開的小窮鬼待在台灣。
知道她為了賺取學費,上課之余得不斷打工,還得接家教,于是他繼續透過要她幫他做事的借口資助她。
不過他顯然低估了她這個小窮鬼愛錢逾命的性子,明明有了他的資助,她還是嫌不夠,打工越接越多,家教一個接一個。
為了解決她把自己搞到快累垮的狀況,于是他決定提前讓她成為他的女朋友。
當他的女朋友沒什麼好,可能偶爾還得被他父母騷擾,但是他可以光明正大的欺負她,無時無刻打越洋電話給她。
至于她嘛,則是可以無止盡取用他擁有的資源,反正有他的允許,誰敢說什麼?
一切設想周到,于是他來到台灣,在她租賃的套房外堵人。「我討厭死你了!你以後不要再來找我,有多遠就滾多遠!我才不希罕你喜歡我!」
結果,他等來的卻是丁敏敏厭惡的排斥。
他才明白,原來丁敏敏這麼討厭他,原來他的計劃全是可笑的一相情願。原來,這麼多年的相處時光,對她來說是痛苦的,厭惡的。
他,堂堂陸家的少爺,擁有一切的天之驕子,竟然被自己用盡心機喜歡了七年的女生,毫不留情的當面推開,甚至開口要他滾遠一點。
他氣瘋了。
他發誓再也不要看到那個不識好歹的丁敏敏!
她以為他是非她不可嗎?才不——
因為她,他從來不對任何女人感興趣,目光不曾被其他女人佔據,但是她卻說討厭他,要他有多遠滾多遠!
那天深夜,他駕駛著黑色保時捷,奔馳在洛杉磯沿海公路上,氣憤得不斷捶打著方向盤。
他發誓,他一定會讓丁敏敏後悔,他要成為最棒的男人,讓她明白自己錯過了什麼!
陡地,前方一道刺眼的白光掠過他的視線,他眯起盈滿怒氣的黑眸,想踩下剎車,終究還是晚了一步。
砰——
斑速行駿的黑色保時捷,剎那間撞上一輛逆向回轉的貨車,車頭盡毀,鐵片凹陷……
原來這就是死亡。
殘存的意識支撐著他,他滿腔的憤怒只剩下懊悔,還有對那個女孩的思念。
敏敏,我還有機會再見你一面嗎?
全書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