弄雪 緣

書名︰弄雪|作者︰梁鳳儀|本書類別︰言情小說

紐約,上午八時多一點。

霍子明恨死了這大城市的地底火車。

霍子明還未到三十歲,走過的埠頭卻不少。最低限度小時候念書念過的五大名都,英國的倫敦、日本的東京、法國的巴黎、美國的紐約和中國的上海,他就曾到過四處,不消說,只有中國的上海他沒有到過。每逢想到這里,子明總會用他那只寫得一手好方字的右手,抓抓烏亮亮的頭發,有點莫名其妙與無可奈何。

單說去過的四個名城,數來數去,還是要數紐約的地底火車最髒、最討人厭。沒有道理由著大部分車窗給人家涂得亂七八糟也不打理的。上班下班的時候,坐車的人活像罐頭沙甸魚般就自不在話下。最難受的還是萬一站的位置欠佳,直把你一頭一臉壓向車窗玻璃處,那種劣等油漆的味道夾雜著陣陣汗臭和口氣,老天,準昏得你死去活來。

霍子明在人前是出名的斯文靚仔,加上高貴大家庭出的身,叫他養成平日不講粗言埋語的習慣,但也會禁不住暗地里罵一句︰

「他媽的紐約地底火車!」

這不能怪他,每天要由曼赫頓區來往皇後區凡兩次之多,這段路程可真不是鬧著玩的。

好不容易才擠出地底火車,走向地面,吸一吸世界金融貿易權威地帶——紐約華爾街的空氣,霍子明有一種自豪感,因為被公司派到這兒來工作,不是一件簡單事。今天的霍子明雖是華爾街銀行內的無名小卒,誰知道明天的霍子明會不會成為金融銀行業臣子。每當想到這些,霍子明的工作效率就特別高,埋頭埋腦地工作,甚至可以忘掉午膳時間。

但今天他一定得記住在下午十二時四十五分到證券交易所門口等一位旅游至美國來的有趣人物。說起來,這個人物在霍子明印象中已跡近模糊,這也難怪,中學時候的同學,單說中學畢業至今已逾十年,何況這位同學早在中二時就轉了學校。還好霍子明對有幾分姿色的女孩子,無論如何也容易記得一點,否則就算昨天听到她的電話,說是來到紐約了,他也可以茫然不知是誰。

霍子明平日很守時,這是他天賦的優良本性,但對女孩子的約會,循例要遲五分鐘。據他自己的解釋,女孩子通常遲到十分鐘以上是等閑事,要他等多過五分鐘,似乎是一種可惜與委屈。說真的,霍子明有足夠的條件自負,先不用說他年輕,能干,富有,單看他那雙濃密眉毛下時刻閃爍著信心光芒的眼楮,和那個掛在嘴角唇邊的斯文儒雅的笑意,相信願意等候他超過半小時的大不乏人,要霍子明等上五分鐘實在很夠了。

霍子明手腕上那薄薄的康斯丹頓金表,剛好過了十二時五十分,他便來到證券交易所門口了。觸眼就是一個苗條的身影,踏著輕捷的步伐朝著他迎面而來。

「子明,你好。」水蔥兒似的手伸過來,讓霍子明握著,柔若無骨。

「對不起,我遲到了。」霍子明心想,杜懿翎變得很美,把她從頭打量,一種水秀的清麗,濃濃的將她里著,美得有資格讓自己等上半個小時。

「要帶老同學到哪兒去吃午飯?」一句親切而大方的說話,陪上個淺淺的笑意,教子明思考了上分鐘,才決定得去處。

華爾街距離紐約的「中國城」並不遠,叫了部出租車,子明把杜懿翎帶到唐人街一家四川的小陛子去。

「不怕吃辣的吧?」子明看著對方一張白里透紅,吹彈欲破的粉臉,心里有點後悔,似乎不該帶她來吃這麼刺激性的食物。

「不怕,我不容易長暗瘡的。」她拿起筷子,輕盈的伸出去撿起了一顆鹽爆花生,送進嘴里。

「會來紐約多久?」

「幾天,然後到華盛頓去。」她又呷了一口茶,薄薄的紅唇上沾上一層濕潤,更覺性感。「我外子在華盛頓等我,他有個業務上的應酬,要我陪伴出席。」

「哦!你結婚了?」子明突然有點婉惜的駭異。

「結婚兩年了。」她的聲線很平淡、很輕,幽幽的听得叫人怪舒服。子明禁不住有點羨慕娶了這個女人的那個男人。

「你……有太太沒有?」

「沒有。」他答得很爽快。

「不要太挑剔。」

「我?怎麼會?」子明有點無可奈何的揚揚眉,他的眉毛濃濃密密,少許的一動也洋溢著一股青春的活力。

「當然,那要講緣分。」她垂下了眼皮。奇怪,沒有涂眼蓋膏的,居然會有那麼深邃的眼線。

當杜懿翎再度抬起眼來時,那水靈靈的大眼楮浮動著薄薄的一層感慨,直感染得子明也渾然忘掉應該把瀏覽在她臉上的視線收回來。

「不要讓菜冷了!」

他們邊吃邊談,話題涉獵之廣,令子明滿意得有點震驚。子明最怕蠢女人,婆婆媽媽的胡扯,簡直費時失事。杜懿翎不單只不是個蠢女人,她的智能和聰敏,在在都通過她的言語表露無遺,怎麼會連談到他自己的本行生意,她也能應對得頭頭是道。听她分析英國工黨執政的時勢,香港政冶和經濟間的微妙關系,歐洲各國的文化狀況,真使子明越听越有味道,這個女人就是不簡單。

一頓午飯在極端愉快和融洽的氣氛中用完。杜懿翎要到第五街買衣服,還是她用出租車先把子明送回華爾街去的。

這一天下午,子明完全提不起勁工作,他托著頭,一直在想,想想他中三那年,究竟是怎麼回事。

「你的午飯吃了近個半小時,回來後又發白日夢,戀愛了?」坐在他對面的美國女同事珍納在向他調笑。

珍納有一般美國女孩子擁有的親切和熱情,她濃眉大眼,高挺的鼻子,分明的輪廓,再添上一臉AVON的化妝品,艷!還忘了形容她一身健美誘人的身裁。那件恤衫,鈕子扣得很低,有意無意的讓你看到深深的,讓你去想像她值得引以為傲的一對豐滿……

「緣分還沒有來。」子明對珍納笑笑,心里就只管想著今晚跟杜懿翎的約會。當然,子明知道他自己決不會跟結了婚的女人鬧戀愛,但他覺得自己跟杜懿翎在一起,總有一種惺惺相惜、等級齊量的滿足感。

下午五時,霍子明離開華爾街。

下午六時多,他已經換上了一套Pierrecardin的藍色西裝,杏白色的襯衣,沒打領帶,卻結上了一塊紅黃色碎花的真絲頸巾,再披上在英國購買的燕子牌淺銀灰色大衣,一身的英挺俊拔、瀟瀟灑灑的走出家門去。

下班後不用再受地底火車的氣,從車房中開出那部爸媽送的生日禮物——淡綠色的林肯,直駛向紐約希爾頓酒店。

房門開處,杜懿翎已經穿扮妥當,一件月白色的絲綢中國旗袍,細致地捆了邊的,在襟頭銹上兩朵黃色的小雛菊。她的頭發不長,可還要攏到後面去,毫無保留的把姣好清靈的臉蛋顯露出來。

「進來坐坐。」她招呼著子明坐下。

房間很雅致清潔,地方可不大,價錢一定昂貴,應該不會少過五十元美金一天。子明心里想︰杜懿栩嫁了個什麼樣的丈夫?在他印象中,這位女同學以前的家境不像很富有的。

「要喝些什麼?」

「不用了。」子明看看手表,「該是吃晚飯的時間了吧?」

「那我們走好了。」

杜懿翎拿起了搭在床頭的一件「藍色影子」明裘,子明慌忙走上前去幫她穿上。輕裘錦服,冰肌玉骨,真個相得益彰。子明順手給她拿起了放在床頭櫃上的手袋,卻看到一個用銹紅色皮造的相架瓖著的兩張有趣照片,他不期然地拿在手里看。

「還認得你自己來嗎?」杜懿翎嫣然一笑,默默地望了子明一眼。「看,你就站在柏文的旁邊。」

子明細看著,原來其中一張照片是他們中三的全體照。子明怎麼會認不出自己來。那年才不過十五歲,渾身的俊朗挺拔,瀟灑自如,早已是鶴立雞群,傲視同儕。回心一想,為什麼杜懿翎這麼懷舊?十多年了,還要把這樣一張陳年舊照帶在身邊,中三時的一群同窗,果真值得如此珍惜?就子明本身而言,除了像柏文這一兩個交情特別深厚,或者是當年班中真個出類拔萃的,還能記得一二之外,其余的只怕在街上踫個正著,亦不能叫出名字來了。杜懿翎會如此長情,抑或是其中有什麼風流人物,讓她好久好久也忘不掉……子明抬眼望清楚這面前的故人,但見她那對深邃而若有所思的眸子,罩上一層煙霧似的,迷離若夢。

子明頓時間幾乎要听到自己的心跳,他肯定自己的眼神一定流露著一份頗為狼狽的興奮。子明只得挺挺胸膛,倒抽一口氣,把自己的浮蕩心神平定下來,再瞥向另一張照片趕快找話題去。

「這位是……」另外一張照片里,他看到一位矮矮胖胖、六十開外的紳士型男士,親切地摟著杜懿翎合照。「你爸爸?」

「我總是替祖林叫屈。」當他們用完晚飯,坐在餐廳一角喝甜酒時,杜懿翎才輕描淡寫的答復子明剛才的問題。「我跟他在一起時,不相識的人總愛把我們認作兩父女。我和祖林結婚時,人家也以為是我爸爸把我帶進教堂去。」

子明正在呷著餐後酒,頓時間,都嗆進他的喉嚨里。他竭力的忍耐著,用餐巾掩著嘴,不讓自己咳出來,可也無法掩飾已漲紅了的臉。

杜懿翎是輕松如昔的坐在那里,在燭光下,精明有致的眼楮,猶如迷迷蒙蒙,平添一份落寞無奇、飄飄裊裊的情意。

子明看得一口就干掉自己的杯子。這是一個怎麼樣的女人?子明直覺地感到原來她還不過是個拜金主義者,不惜一朵鮮花插在牛糞上,但為何還能揮灑自如若此?

「你喜歡跳舞嗎?」杜懿翎把眼光移到舞池上,正有幾對男女,踏著有節拍的舞步,親切而其風采地跳著華爾滋。

「不,我很少跳舞的。」子明很迅速的回答。心里明顯的對眼前這個女人起了芥蒂,曾經是使自己剎那傾心的,卻可以在霎時間罩上一層俗氣,千萬則讓自己成為她排遣寂寞的工具之一。「走了一整天,你會不會很累?我送你回去吧!」

「嗯,也好。不過……子明。」杜懿翎凝望著他,「好不好先把我載到洛克菲勒中心走一圈?」

子明沒有辦法反對。誠然,在幾乎否定了杜懿翎的高尚人格之後,他感到彼此之間有著一段遙不可及的距離,但他總得維持自己一貫的風度。

當他們到達洛克菲勒中心廣場時,時間不早了,可還有不少行人,團團圍繞著黃金色的紀念像,大概希望今晚能做個黃金夢。

他們倚著欄桿,久久沒有說話。

「要回去了嗎?」子明有點莫名的不耐煩。「我怕入夜了你會冷。」

「不,子明,難得今天我見到你。」她的說話似乎有點唐突,可是語音還是淡淡的,保持著一股磁性的定力。「我必須把握著這個機會。」

子明錯愕地望著她。

「我不想這麼早回去,十多年了,我一向睡得很少。」

「為什麼?」

「因為我沒有夢。睡覺只成了維持生命的一個不可缺少的環節,完全沒有享受可言。」她柔美的望著他,眼波很清很媚。「你奇怪?自從中三那年我離開了母校,我就一直過著無歌、無詩、也無夢的日子。」

子明感到一陣陣的寒意,宛似被遺棄在撲朔迷離的五里霧中。他把雙手插在大衣口袋里,打從心底里冷出來。

「子明,如果你愛了一個人十多年,一旦有機會讓他知道,你會怎麼樣?」

「我,我不知道。我的意思是說我沒有這種經驗。」子明在心里詛咒自己,從來沒試過應對得這樣沒意思。「也許你應該……告訴他的。」

「我很傻,放在心里十多年的一大堆話,日夜希望在重逢的時候對他說。可是,見面了,就連一個字也說不出來,談別的卻談得起勁,唉!」她幽幽地嘆一口氣,聲音放得更輕、更柔、更清晰。「我很後悔。難道真要等到六七十歲了,不再感到什麼是女人的矜持時,才拿著手仗,一拐一拐的跑去叩他辦公室的門,告訴他︰

「自從中三那一年,我一直沒法子忘記你。」

「人生是什麼?是一千個抑或一萬個無可奈何?我那麼不願意只能愛一次,偏就是只讓我愛一次。」

「那麼……」子明插在大衣口袋里的手在戰抖著,他的心在怦怦亂跳,眼看著那對水靈靈的含情眸子,要把他引進一個什麼樣的感覺的感情陷阱里。

「你丈夫……」

「我一定得嫁祖林。」她把薄薄的嘴唇一提,出現一個慘淡無奈的微笑。

「他是一個只需要人陪伴而無需要我去愛的男人。我沒有多余的情愛,只有一具無靠的軀體,這不是很公平嗎?況且,怎麼可以叫我這樣一個不中用的女人去承受精神和物質兩方面的沉重負擔,我既不能擺月兌感情的羈絆,最低限度我希望在生活上無牽無掛。」

子明把手從大衣口袋里伸出來,考慮了一下,就扳在杜懿翎的肩膊上,讓她瞧著他。水柔柔的眼楮蒙上一層淚霧,一臉的秀麗,再加上一份寥落無依的清冷,好令人遐思,好惹人憐愛。

子明忽然間覺得如果再想著那張曾令自己反感的老夫少妻照片是何等多余與愚昧。現在他腦子里只有一個清純可喜,晝夜希望能活在夢中,有詩有春風的日子里的小人兒。為什麼不讓他在中三時就知道?

「子明,我應該讓他知道嗎?」

「當然該讓他知道。為什麼不?總不會為他帶來痛苦,極其量是遲來的春天要平添一點點惆悵,加上七分的喜悅,也還是值得有余。」

「我提不起勇氣。」她垂下了頭,像個可憐巴巴的小女孩。「好不好有機會你就讓他知道,在這世界上,有人一直保存著他從學校後出給我摘過的那朵蒲公英?」

「好的。」不錯,子明念中學時最喜歡跑到學校後出去玩。可是,他不斷的思考著,曾幾何時自己給她采了一朵蒲公英?那兒長有蒲公英嗎?

「你不問問他是誰?」

「他是誰?」子明機械化的重復著。

「袁柏文。」

「袁柏文?」子明嚇得縮回了搭在懿翎肩膊上的手。

他腦袋白茫茫了好一陣子,才慢慢恢復知覺。

袁柏文,杜懿翎一心一意愛的是他?想的是他?袁柏文是子明的好朋友,他之所以跟袁柏文合得來,完全是因為袁柏文有一份愚憨的真誠,和從小就對子明五體投地的敬佩。不論在才、貌、家勢上,子明比袁柏文高出不知多少倍。現在要子明去形容袁柏文,也真叫他為難。總之,他長了一張非常平凡的臉,一對不大的單眼皮眼楮,不高的鼻子,略厚的嘴唇,個子不高,皮膚扎扎實實的。隨便在街上拉一個中國男人,也能有三分像他。

袁柏文算是很勤力讀書,用以補救他的不足天分,成績總還能維持中庸。待人接物,溫和不失,屬于不會開罪人,也不會叫人記得的那一種。中學畢業後,袁柏文嫁到加拿大的姐姐把他申請去了,就在多倫多工作,熬到今天大概可以有資格維持一個中等小家庭。

到了這個時候,杜懿翎就告訴他自己愛著這麼個袁柏文十多年?

「我在多倫多逗留過兩天,見著他,可總提不起勇氣。袁柏文告訴我,他過些時會來紐約看你,你們是好朋友嘛!」

當然,子明和佰文是好朋友。

當子明踏著油門,把車子駛向希爾頓酒店時,腦子里一片渾噩,他竭力在思考中三時的袁柏文和杜懿翎,甚至乎自己……子明有點啼笑皆非。

車子停在希爾頓酒店門口。

「明天還有時間跟我吃午飯嗎?」子明把頭伸出車窗外問。

「看看吧!我再給你電話。」杜懿翎回頭向他笑笑。「明早我還得去Tiffany買點小首飾。」

寫于一九七五年初夏美國紐約